浙江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根据新丰镇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数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横港园区)
专任教师
2名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
专任教师
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身体健康,亲和力强,沟通协调能力强;甘于奉献,服从分配。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
3.其他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4.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的;涉嫌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737295803@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联系方式。报名材料包括:《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照片或扫描件。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6日24:00止。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材料对照招聘方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最终考试形式视报名人数多少决定是否开展笔试(15人及以下的,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15人以上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组织实施,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监督指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招聘联系电话:0573-89997752
监督电话:0573-82057223(南湖区教体局)
附件: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docx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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