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酉阳县公安局辅警岗位招聘26人公告
受酉阳县公安局委托,酉阳县武陵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派遣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26名,派往酉阳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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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报考条件(应同时具备)
1.户籍或生源地为重庆酉阳;
2.截至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日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已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文化);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1.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 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 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 见义勇为人员;
4. 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5.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6.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 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高校在读大学生不得应聘。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以及从辅警岗位离职不足2年的不得应聘。
3. 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5.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6. 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
2.网上报名流程:有意者请将报名表电子档发送邮箱:498645819@qq.com。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
(每日行政上班时间)。
2.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街道翠屏路(塘湾)阳光佳苑4号楼2楼(武陵人人才市场)。
3.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双面复印,户口簿中首页、本人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5张白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银行征信记录(凭本人身份证在人民银行查询打印),同时提交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1)及《酉阳县武陵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勤务辅警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系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一式二份。
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大专及以上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最高学历为高中,无法提供原件的须提交学籍档案(加盖档案所在地机构鲜章)。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各招聘岗位报名截止时实有报名人数开考。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 。
笔试地点:酉阳县民族小学东校区(暂定)
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统计后在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办公楼(一楼)公示栏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7月22日9时至11时持本人身份证在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街道翠屏路(塘湾)阳光佳苑4号楼二楼(武陵人人力市场)领取准考证,持准考证、身份证参考,超过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按照招聘指标1:4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公布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若进入体能测试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则并列进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等执行。体能测试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试当天。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纵跳摸高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体测标准详见附件3。
3.体能测试于2023年7月25日在酉阳县民族小学西校区(暂定)操场进行。体能测试结束后即时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办公楼(一楼)公示栏进行公示。
4. 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小组当场予以处理,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受理。
(五)面试
1. 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2. 面试于2023年7月26日在酉阳县民族小学校西校区(暂定)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公司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办公楼(一楼)公示栏进行公示。
(六)体检
体检于2023年7月28日进行。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属于本公告第二条第四项情形的人员为第一优先顺序进入体检环节,岗位1、岗位2有巡逻防控工作经历者为第二优先顺序进入体检环节(需报名时提供巡逻防控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其它成绩并列情形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体测长跑用时短者优先。
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彩色登记照、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者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考察小组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我市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要求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岳父母(公公、婆婆)、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
考生应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联合奖惩”栏“公众查询入口”查询本人信用信息。同时,应到银行打印或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考察小组对考生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审核后出具相应的考察材料。
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录用。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酉阳县武陵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办公楼(一楼)公示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学历、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在本岗位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没有问题线索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与酉阳县桃源安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酉阳县武陵人人力资源公司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需要派遣到酉阳县公安局勤务辅警岗位工作。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依法取消劳动关系。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勤务辅警考试聘用纪律和考场规则,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凡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执行考试招聘各环节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考。
五、附则
本公告由酉阳县武陵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若招聘计划有所调整的,公司另行通知。也可登录酉阳县武陵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或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查询具体详情(官网:www.wlrhr.com;微信公众号:武陵人人力资源;二维码: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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