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玉溪元江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人公告
元江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元江县人民检察院现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公开招聘元江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2名(业务岗位:男性1名,女性1名)
二、报名范围和招聘条件
(一)报名范围:户籍或生源地不限。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政审和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和“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10:00至2023年7月19日24:00。报名人员在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流程:登录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考生注册→设置密码→登录系统→选择考试一填报职位一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相关资料→资格审查→网络缴费→打印准考证;
2.网络报名必需上传资料:岗位报名表(需粘贴电子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相关职称或资格证书、个人征信报告,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大一寸照片等。
3.报名考试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自愿交报名考试费5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费用不予退还。审核通过后,请在报名平台进行缴费。
4.审核通过且缴费人员须在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关注网络公告或未按时打印准考证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5.报名咨询电话: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0877-6019269,13398891686(李老师),15398777810(方老师)。
(三)资格复审
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笔试前需提供网络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可取消招聘资格。若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应当被淘汰,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3.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考试主要为电脑文字录入,满分100分。
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排名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放弃的情形,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现场确认技能测试结果并签字确认。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若出现放弃的情形,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
(三)面试
根据报考岗位考生的笔试、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不低于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并签字确认。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3:4:3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依次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报考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由元江县人民检察院和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在综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聘用的聘用制书记员名单,并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二)聘用。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择优聘用,试用期两个月。
七、储备人员
参加面试的人员作为聘用制书记员储备人员,当岗位书记员出现空缺时可从储备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相关程序补录。储备有效期为一年。
八、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九、重要提示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媒体,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本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五)驻元江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电话:0877-6807203。
(六)本次招聘事宜由元江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电话:13987718861(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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