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药大学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告(30人)
因工作需要,云南中医药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30名(详见招聘计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26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通过“云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及聘用的资格。
网络报名网址:http://zp.ynutcm.edu.cn
(三)系统填报及须上传的材料
系统填报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并上传个人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须经教育部认证)等证件电子版(原件备查)。
2.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电子版(原件备查)。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招聘范围:获得岗位要求相应学历和学位的普通招生计划高校毕业生。
3.年龄要求:须年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40周岁,女性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3年7月1日。
4.限2023年高校毕业生。
(五)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至7月27日,材料不齐或未按时间上传应聘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核。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考核
(一)面试人员确定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相关岗位要求的,均需参加面试考核。原则上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提供纸质应聘材料
1.应聘人员完成网络报名手续,在接到面试通知后,应按照要求将上传至系统中的相关证件、证书等材料原件提交至用人部门进行核查,同时提供复印件。
2.提交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的《云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五、考察
主要针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至低原则依次递补。
六、体检
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至低原则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及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待遇
1.工资:具体见招聘计划表。
2.福利:聘用人员学校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购买“五险一金”。
附件:云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xlsx
云南中医大学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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