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建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中新建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独资的国有企业。总部坐落于美丽的乌鲁木齐红山脚下,成立于2023年5月,注册资金伍仟万元人民币。主业为酒店管理,旗下现自营和托管绿洲大饭店、哈密商业宾馆、吐鲁番民俗村景点、阿拉尔塔河花园酒店、哈密红星建国饭店等。中新建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兵团“十四五”文旅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兵团国资公司“12345”的工作思路,结合企业经营业务状况、酒店管理运营优势及资源,紧紧抓住“加快构建兵团现代化服务产业新体系”的重大机遇;以酒店运营作为主要发展方向,在“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风格、统一服务标准”的基础上,以打造高质量专业化酒店服务体系为核心目标,形成具有显著兵团文化特点的兵团酒店管理公司及运营品牌,构建可复制的高质量全产业链酒店产业体系。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酒店总经理4名
酒店副总经理4名
人力资源部副经理1名
运营部副经理1名
党建文员1人
人力资源部职员1人
运营部职员1人
酒店销售部经理2人
二、任职资格
(一)酒店总经理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行业发展前瞻性眼光,熟悉企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市场营销管理等工作;有酒店管理、旅游行业管理经验、大中型企业主要负责人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5年以上大中型酒店管理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
4.具备优秀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优秀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
5.特别优秀或特殊需要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酒店副总经理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行业发展前瞻性眼光,熟悉企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市场营销管理等工作。
3.具有3年以上大中型酒店管理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
4.具备优秀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优秀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
5.特别优秀或特殊需要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人力资源部副经理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人力资源相关教育背景或资格证书。
2.熟悉人力资源管理六大板块,熟练掌握及运用其中两大板块。
3.具有3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有酒店管理集团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
4.熟悉国家、地区关于企业合同管理、薪酬制度、用人机制、保险福利待遇、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急能力、沟通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亲和力,有较强的责任感与敬业精神。
6.特别优秀或特殊需要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运营部副经理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星级酒店经营和管理业务,熟知酒店日常运行标准与服务规范。
3.具有良好的统筹分析和经营管理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建设能力,事业心强。
4.具有3年以上连锁酒店运营管理工作经验,有酒店管理集团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
5.特别优秀或特殊需要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党建文员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2.具有扎实的党建理论素养和优秀的理论研究能力,较强的写作及文字处理能力和问题分析、解决能力。
3.工作有条理性、计划性,亲和力强,原则性强;踏实认真,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
4.特别优秀或特殊需要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六)人力资源部职员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人力资源相关教育背景或资格证书,中共党员优先。
2.熟悉国家、地区关于企业合同管理、薪酬制度、保险福利待遇、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3.工作有条理性、计划性,亲和力强,原则性强;踏实认真,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
4.特别优秀或特殊需要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七)运营部职员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管相关教育背景。
2.有酒店管理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
3.熟悉星级酒店日常运行标准与服务规范。
4.工作有条理性、计划性,亲和力强,原则性强;踏实认真,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
5.特别优秀或特殊需要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八)酒店销售经理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2年以上四、五星级酒店销售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
3.仪表端庄、形象气质佳,有良好的沟通及解决问题能力。
4.掌握酒店产品结构,熟悉市场学,了解客源市场的经济状况及目标市场客人的需求。热情外向,热爱本职工作,坚忍不拔,认真敬业。
5.特别优秀或特殊需要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及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且能按照招聘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
2.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办理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后取消录用或离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7月24日00:00
(二)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发送以下材料至1561556404@QQ.com,包括但不限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身份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就业推荐表(或同类证明材料)、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奖励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院校盖章版情况说明,并确认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上述证书,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只能应聘1个岗位,重复报名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进行电话咨询。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各岗位报名情况,自愿调整报考岗位、完善简历资料。
五、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必须对自己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的直接取消资格,不进入下一环节,由此发生的个人损失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报名结束后,招聘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对照招聘计划、报考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通过初审进入笔试环节的报考人员,招聘小组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未能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做另行通知。
六、录取流程
(一)笔试
1.开考比例不低于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有效竞争比例,如低于有效竞争比例将调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笔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笔试时间等具体安排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线下面试,如有特殊情况经招聘小组同意后可采取线上面试,面试时间等具体安排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备齐报名时上传的全部资料原件。
2.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录用名额等额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考核成绩均保留两位有效小数。若综合成绩并列时,则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三)资格复审和考察
1.资格复审。审核考察对象人选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国(境)外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考察。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对考察对象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资格复审与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3.考察具体安排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四)递补录取
若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以及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名额空缺的,由招聘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可依据同岗位总成绩排名组织递补。
(五)公示及录取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单位办公地点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报到时应提供报名时上传的全部资料原件。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视同放弃录用。
录用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程序招录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七、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报名网址是应聘人员报名的唯一网址,未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招聘信息转载,应聘人员通过其他链接网站投递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工具通畅。通过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确认本人是否获取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录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相应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未获取上述资格的,不再通知。
(三)报考人员需保证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四)招聘小组如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存疑,有权要求本人提供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对拒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六)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等有关规定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七)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
(八)本公告由中新建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991-7509517
咨询时间:10:30-13:00、16:00-19:00。
(二)监督举报电话:0991-7509551
(三)监督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友好南路551号绿洲大饭店27楼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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