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地区两级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补充招聘工作公告(28人)
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关于加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吉林省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松原地区两级法院工作实际,计划面向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定向招聘和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聘用制文职人员主要职责
从事审判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校对、送达法律文书;
(五)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六)完成法官或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28人,其中: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4人;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1人;扶余市人民法院8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6人;长岭县人民法院5人;乾安县人民法院4人。
三、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聘用的文职人员,与各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松原地区两级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补充招聘采取“校园定向招聘为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辅”的方式进行,从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择优选聘,校园定向招聘人数不足的,将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进行补充。
四、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8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6.学历条件:
(1)校园定向招聘的学历条件: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大专学历2023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2)社会公开招聘的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专业不限;
7.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5.曾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7.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
8.与报考人民法院存在回避关系的;
9.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校园定向招聘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工作由松原中院委托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组织,报名人员需登录(http://www.jlsfjy.cn/)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在首页下方《就业动态》模块中下载并填写《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院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2)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9:00—7月21日14:00。
(3) 报名地点: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图书馆7楼704。
(4)报名所需材料:《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院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松原中院政治部干部处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派督察室对资格审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如发现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主要报考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2.笔试
(1)本次招聘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占总成绩的40%,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设置开考比例,未达到及格线不得进入速录技能测试环节。
(2)本次招聘笔试考试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文字理解、判断推理等综合知识和能力。
(3)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8:30—9:30。
(4)笔试地点: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5)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合格的考生名单于当日上午11:00前在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实训楼计算机教室公布。
3.速录技能测试
(1)本次招聘速录技能测试采用上机考试,占总成绩的20%,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设置开考比例,达到及格线进入面试环节。
(2)本次招聘速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
(3)速录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12:00。
(4)速录技能测试地点: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实训楼计算机教室。
(5)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4.面试
(1)从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入围人员进行面试考试,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占总成绩40%,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本次招聘面试主要测试岗位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应急应变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面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下午13:30。
(5)面试地点: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考生需在下午13:10之前到达面试地点。
(6)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7)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调剂、体检或考察人选。
5.拟聘用人员确定和调剂
总成绩按照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4∶2∶4的比例折算后产生,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员1:1的比例,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按照招聘计划为各法院设置的招聘岗位未招满的,可在校园定向招聘进入面试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并经考生本人同意,进行调剂。
6.体检
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松原中院负责开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过电话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7.综合考察、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松原中院进行综合考察,主要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
考察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报考者放弃或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形成计划职位空缺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8.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聘用制文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担任聘用制文职人员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补充开展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程序同校园定向招聘。
六、其他事宜
(1)考生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时,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各职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培训班。
(4)招聘工作期间,考生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6)招聘工作由松原中院督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38-2290060,政策咨询电话:0438-2290030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7月1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3年松原地区两级法院面向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定向招聘文职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1)(1).xlsx
附件2: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院文员报名登记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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