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新区招聘专职统计人员1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江新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统计人员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长江新区专职统计岗
岗位职责:
1、完成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服务业、能源、消费、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文化产业、乡卡村卡基本情况、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相关统计数据。
2、完成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并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
3、完成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和民营经济统计工作,指导填报并测算全区投入产出调查表统计资料。
4、完成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及规模以下抽样企业统计报表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建设工作。
5、协助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调查, 汇总、整理和完成专项分析报告。
6、协助完成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 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岗位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取得数学、统计、经济学、财政、财会、金融、计算机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及个人能力优秀者可放宽录用学历限制。
3、有统计相关工作经验,统计相关工作经验丰富者可放宽录用专业限制。
4、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好的文字综合处理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责任心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较强的协调、沟通、学习能力和执行力。
6、身体健康,作风踏实、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
补充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需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外,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中如“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三)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人。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7.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岗位实行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应聘者需通过专属报名界面进行报名。
报名网址:https://www.fescohu.com/socialForm/login.html
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19:00至7月24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名材料: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毕业证扫描件1份、学位证扫描件1份、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境外或海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岗位需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等,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3.其他要求: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其中涉及学历、专业、身份证等证件上的信息填写必须要与证件上的信息内容相一致。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于个人报名后至7月25日17:00前登录专属报名界面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网址:https://www.fescohu.com/socialForm/login.html
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湖北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流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务员应用能力测试、财务知识、统计知识、行政礼仪、职业能力测试等,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笔试地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后,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足比例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四)资格复审
1.确定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或海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如为2023年应届生报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学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明(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员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一次,递补遇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初选人员;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1.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2.初选人员名单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湖北有限公司官网公布。网址:http://www.fescohubei.com/
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将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湖北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湖北有限公司委派到长江新区工作。
(二)聘用人员入职手续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湖北有限公司办理。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如聘用人员是2023年应届生,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及其学位证书,如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视为条件不符合,不给予录用。
(四)聘用人员经费依据岗位职责核定,人员经费含社会保险、公积金和工会福利等费用。
其他
(一)咨询电话:027-83618060。(请在工作日时间9:00-12:00,13:30-17:30期间拨打)。
(二)查询网站: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湖北有限公司官网。
网站:http://www.fescohubei.com/
(三)建立考生成绩档案。对参加本次招聘并完成面试的所有考生进行登记造册,招聘结束后,如有人员空缺,可依据相关程序,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补充有效期截止2024年1月31日。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湖北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9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