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曲沃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4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23〕1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达的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曲沃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所需具体条件详见《曲沃县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21日至2005年7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的,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3.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
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标明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岗位表》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未列在目录中的,由曲沃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进行认定。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优秀的退役军人可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
5.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6.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hanxi.gov.cn/)及曲沃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quwo.gov.cn/)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各类信息均在曲沃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quwo.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7: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曲沃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quwo.gov.cn/)
2.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进入“曲沃县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曲沃县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35毫米,分辨率295*413像素,格式为jpg)。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曲沃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0357—4525623)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2023年7月27日至7月31日期间,每天17:00左右在报名网站的报名入口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建议报考者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3.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3年7月27日9:00至8月1日11:00。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7月31日17:00前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7月31日17:00至8月1日11:00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提交报考申请、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7月27日9:00至8月1日24: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缴费。根据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表》,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于2023年8月2日到曲沃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股(曲沃县人社局407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减免手续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办理减免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报名表》、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近期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报名表》、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近期证明。
5.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2014〕20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可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一般性岗位(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岗位)。
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岗位,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报请临汾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曲沃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通知。同时电话(0357—4525623)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6.改报岗位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若2名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前在曲沃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公告。报考者按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
A.教师岗位:
《科目一》:1.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内容(20%);2.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30%)。
《科目二》: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50%)。
B.医疗卫生岗位: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30%);
《科目二》:内容包括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70%)。
C.其他事业单位岗位: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50%);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50%)。
笔试结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笔试结束后,在曲沃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前在曲沃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见资格复审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笔试准考证。
(3)《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4)毕业证(含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含《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相应职业(工种)的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资格证。
(5)招聘岗位有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6)本人档案存放证明。
(7)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优秀的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9)报考者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前在曲沃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见公告。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由曲沃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4)面试内容:
A.教师岗位:采取无反馈教学方式(讲课)进行,讲课内容为应聘学段课程,教材的版本为曲沃县现使用教材。重点考察报考者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B.医疗卫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C.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5)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全部为外聘专业人员。
(6)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考察
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标准及项目:
A.教师岗位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B.医疗卫生岗位、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报考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3.体检考察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1.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曲沃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曲沃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批后,报考教师岗位的拟聘人员由曲沃县教科局组织进行岗位选择,按照“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确定拟聘人员的具体岗位。若综合成绩名次相同的,面试分数高者优先选岗。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咨询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曲沃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357—4525623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曲沃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曲沃县2023年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曲沃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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