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敦化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5人)
招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敦化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名,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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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 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其他交办的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敦化市户籍或父母、配偶长期定居敦化,身高180cm以上;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热爱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职业操守;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4.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后),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能够熟练掌握office等软件;
7.有体育特长的可优先考虑,报名时请提交相关证书或佐证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录条件
(一)报名
招录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完整填写附件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照片,发送邮箱dhfy6339019@163.com(邮件以姓名+报名方式命名,如“张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
报名咨询电话:0433-6339475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敦化法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知考试时间(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结果运用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录计划1:2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不足1:2的岗位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四)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审判辅助人员岗位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科目为打字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对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敦化市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重点审查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任职回避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1.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1800元。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核定工资3600元/月(含五险一金及其他应缴费用)。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所有假期,并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六、合同及管理
1.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本院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2.聘用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纠纷由聘用人员本人负责。
3.我院不与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不解决户口及住宿;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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