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聘教师10人公告
为充实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师队伍工作力量,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经研究,高新区2023年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范围
辽宁省内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专业教师。
二、选聘岗位
小学班主任及急需紧缺学科岗位10人,语文、数学学科人员优先。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廉洁自律,责任心强,热爱工作,有吃苦奉献精神。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无任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或违法乱纪行为。
5.试用期及服务期期满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3.具有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两年及以上,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或毕业班任教经历。
4.具有有市级及以上公开课获奖经历。
5.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23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聘教师的人数、岗位要求等相关事宜可通过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查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日16:30时至2023年7月30日24:00时。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选聘人员可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选聘人员可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
报名邮箱:gxqzzrsj@126.com;咨询电话:0412-5223383;0412-5219961。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扫描件见附件1;
(2)第一学历及最终学历毕业证(包括学信网查询页);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职称证;
(5)任职年限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班主任等);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7)荣誉及业绩证明材料;
(8)附件2:选聘承诺书 (本人签字及日期都需要手写)。
选聘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序号扫描后进行排序描成一个PDF文件,在报名时,按“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注意事项
1、选聘采取专家组评议与用人单位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评议评价人员列为选聘对象,并由选聘对象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选聘者自负,限期无法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选聘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选聘者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选聘者自负。
4、被选聘教师在高新区至少服务5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如拒不履行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被聘人员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特别提示
在选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选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选聘咨询:(工作日8:30-17:30.双休日除外)
报名咨询电话:0412-5223383、0412-5219961
附件:1、《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选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选聘承诺书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7月28日
附件
[*]附件1: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选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选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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