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朵小编 发表于 2023-7-29 17:24:15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第四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0人公告

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的聘用与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医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计20人,详见计划表: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
专业要求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条件
人数
1
重症医学科医师
1
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具有执业医师证,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或按照政策不需要规培者。
2
内科医师
1
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具有执业医师证,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或按照政策不需要规培者。
3
外科医师
3
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具有执业医师证,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或按照政策不需要规培者。
4
口腔科医师
1
口腔医学类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具有执业医师证,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或按照政策不需要规培者。
5
影像科医师
1
临床医学类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具有执业医师证,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或按照政策不需要规培者。
6
眼科医师
1
临床医学类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具有执业医师证,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或按照政策不需要规培者。
7
影像科技师
2
影像技术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8
护理
10
护理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
不限
25周岁以及下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报考人员需热爱医学事业,勤奋刻苦,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乐于奉献,能胜任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能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资格审查、初选
       (一)报名
       1.方式、时间及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形式进行,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准备以下材料:
       ①应聘申请表 Word 版(附件 1)。未按照要求填写,视为报名失败,报名失败人员不会另行通知;(命名方式:1.应聘岗位+姓名)
       ②应聘申请汇总表 Excel 版(附件 2);(命名方式:2.汇总表)
       ③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
       ④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⑤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www.chsi.com.cn)下载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
       将上述所有报名材料中的③至⑥项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并命名为“证明材料”,与①和②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不大于10MB),压缩包文件及邮件标题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siyuanzhaopin@126.com,简历投递成功,邮箱将自动回复,请勿重复投递。网上报名者均以该邮箱收到的报名材料为准,未按公告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或缺少报名材料的、以及在第三方渠道投递报名材料的均视为报名失败。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日起至2023年8月3日,如岗位报名出现空缺,该岗位报名时间延长至招聘到合适人员为止。咨询电话:0411-39531018。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人事科、招聘科室及主管部门对初选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初选
       科主任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初选,可通过审查材料、电话沟通或面谈方式进行。初选合格者参加考核、面试。
       三、考核和面试
       考核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考核、面试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等情况。
       考核和面试合格人员安排体检。
       四、体检
       面试、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本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工手续,订立劳动合同。
       六、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初选、考核面试、体检、公示等)请留意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dlsiyuan.com院务公开人才招聘栏,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附件请到医院官网(www.dlsiyuan.com)院务公开人才招聘栏下载。
       附件:1.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应聘申请表(应聘岗位-姓名)
               2.应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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