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滁州定远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管委会招聘8人公告
关于2023年定远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管委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定远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安全监管工作力量,经定远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定远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管委会应急管理局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岗位设置和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招聘定远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管委会应急管理局编外工作人员8名。
三、招聘条件和具体要求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基层安全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能在服务性岗位工作的疾病;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本科专业为化工与制药类、化学类,硕士研究生专业为化学工程与技术类,或者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化工类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工作内容
从事定远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园区内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监督检查工作。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08:00—8月2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26日—8月4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材料。
①《定远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应急管理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word版(附件);
②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用本人姓名命名(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④如有C2及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化工类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报名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方式。
本次仅接受电子邮箱报名。报名人员需使用本人邮箱将上述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yhyawb123@qq.com。邮件名称:应聘定远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管委会应急管理局编外工作人员+张XX。
报名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以收到电子回执为准,如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未收到回执,请拨打咨询电话核实,逾期未主动联系视为放弃。
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
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定远盐化工业园管委会419办公室。
由定远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管委会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由应聘者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其中包括《定远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应急管理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如有C2及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化工类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需提供相应证书。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后留存复印件。
5.加分政策。
持有C2及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报考人员在面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分,持有化工类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报考人员在面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同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一起向社会公示5天。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将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用人单位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本次招聘面试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
(四)体检
体检机构须为县级及以上体检定点机构,参加体检人员请自行前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个人自行放弃者,在面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六)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定远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管委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单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定远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管委会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待遇与定远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管委会事业单位人员同岗同酬。
六、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定远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管委会:0550-4343816、15855073985
(二)监督电话
定远县纪委纪检二室:0550-4288170
附件:《定远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应急管理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定远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管理委会员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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