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漳平市中学_教师进修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2023年漳平市中学、教师进修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方案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和《2023年漳平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制定我市补充招聘中学、教师进修学校新任教师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合计18名(详见岗位表)
1.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高中语文1名;高中历史1名。
2.城区高中教师:语文1名;英语1名;物理1名;思想政治1名;历史1名。
3.城区初中教师:语文3名;物理3名;道德与法治1名;地理2名;历史2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招聘范围: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4.报考对象年龄:①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3月及以后出生);②研究生毕业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③现在漳平市中小学担任本学科教学岗位且累计代课3年及以上的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
应聘进修学校教研员、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岗位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6.具有报考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龙岩市已在编教师;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报考的,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未满最低约定服务年限的,同时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市(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
本次补充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报名者须有参加2023年福建省教师招聘笔试统一考试,面试须参加由漳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
招聘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2023年福建省教师招聘笔试成绩的40%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招聘总成绩。
若招聘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满分值的50%(即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满分150分,合格线为75分),未达笔试合格线人员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面试满分值的70%(即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不予聘用。
(一)笔试
1.参加2023年福建省统一教师招聘笔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均应有参加省组织的笔试考试。笔试总成绩为笔试卷面分按百分制换算后加上政策性加分。
2.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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