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普洱市人民医院医学助理(辅助人员)招聘8人公告
普洱市人民医院2023年医学助理(辅助人员)招聘公告为加强普洱市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科室人员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医院人力资源,根据《普洱市人民医院医学助理管理办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助理(辅助人员)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洱市人民医院招聘医学助理岗位计划表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要求
招聘专业
年龄条件
工作范围
备注
医学助理
8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类、护理类、影像技术类、检验技术类、财经管理类。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导诊、导检、患者接待、计算机操作、标本运送、器械清洗、物资运送、收费等医疗辅助工作。
工作地点可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在本部院区、传染病院区、镇沅院区等各院区间进行调整
三、用工方式
与普洱市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属编外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医学助理聘期最长不超过5年,达到聘期的,医院不再续聘。受聘期间,如工作表现突出且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医院可根据相关规定按程序进行岗位调整。
四、薪酬福利待遇
实行固定工资制,月工资3000元(不含五险一金),不享受绩效奖金,可享受加班、夜班补助,医院按规定为其购买五险一金。可申请参加医院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试及评审,但职称资格不与薪酬待遇挂钩。
五、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及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户籍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六、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须知:
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查询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进行现场审核。
3.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6日上午8:00-2023年7月28日下午18:00。
4.报名地点:
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44号普洱市人民医院行政楼组织人事部。
(二)资格审核
1.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环节中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七、招聘程序
根据不同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采用笔试 面试的方式;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
(一)采取笔试 面试考试方式的
1.笔试
(1)笔试方式
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
法律法规、社会常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4)需要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1:3的比例,依序确定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导致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1:3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围绕仪表举止、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基本素质进行测评,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进行评分。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2)面试总分100分,所有考官所打分数相加后除以考官人数得出面试成绩,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出现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同分人员加试。
(二)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围绕仪表举止、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基本素质进行测评,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进行评分。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2.面试总分100分,所有考官所打分数相加后除以考官人数得出面试成绩,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根据面试合格人员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三)体检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录用人数等额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可有一次复查的机会。
(四)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人员,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存在被开除、辞退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的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和体检结果,由院长办公会议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八、递补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造成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履行后续工作程序:
1.考生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其他原因不予录用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的。
九 、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 “普洱市人民医院官网”( http://www.pesrmyy.com/)发布。报考人员可及时登录网站了解公开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由普洱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9-2124170。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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