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潍坊诸城定向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96人公告
根据我市城市社区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密州街道、龙都街道、南湖生态保护服务中心、滨河片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含街区自聘人员)中定向择优招聘96名城市社区工作者,专门从事城市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3年诸城市定向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工作岗位要求。
(四)具有诸城市常住户口或为诸城市生源(认定时间截至2023年8月9日)。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证书日期截至2023年8月9日)。
(七)应聘人员应具有密州街道、龙都街道、南湖生态保护服务中心、滨河片区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且目前在岗(认定时间截至2023年8月9日),工作期间无旷工、长期不在岗等违规违纪行为。
(八)具备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曾参加邪教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非法上访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初审、缴费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通知、岗位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9日09:00—8月11日17:00
2.报名网址:
http://47.105.61.39/cn_wflongcheng/index.html#/index
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招聘通知,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照片为近期1寸免冠数码证件照[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上传所在街区的在职证明(附件2),定向报考人事关系所在街区,不得跨街区报考。应聘人员具有笔试加分情形(详见第四条第一款第2项)的,应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上传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文件类型为JPG,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B,所上传资料务必清晰)。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8月9日11:00—8月11日17:00
诸城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8月9日11:00—8月12日11:00
应聘人员在缴费时间截止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参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除在职证明、笔试加分证明材料外,无需上传其他证明材料,但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依据。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或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考试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用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社区工作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社区正职(中层正职)、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社区副职(中层副职)、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项目不重复计算,选取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加分最终以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为准。
3.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1.诸城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专人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2.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在职证明、加分证明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1.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上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截至面试之日前一天的17:0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综合计算平均成绩。设定面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3.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并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持有社工证书、社工专业毕业生优先;若都未持有社工证书,也非社工专业毕业生,按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确定最终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水平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4.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诸城民政”微信公众平台(ID:gh_c244b42e8d08)、诸城人才集团(https://www.zc-talent.cn/)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所属街区组织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管理及待遇
(一)新招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与原街区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6个月),不属编制管理,日常管理由原街区负责;聘期结束如不续聘,工作、待遇由原街区自行调整。
(二)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薪酬待遇起始标准按全市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应发平均工资的0.8倍确定。原街区负责落实录用人员待遇,试用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发放,缴纳保险及公积金;试用期满由各街区考核合格后,按城市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确定并发放薪酬。
(三)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四)建立城市社区工作者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聘用方和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
5.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
6.不能胜任工作的;
7.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通知及附件,本次考试有关通知、入围名单及公示均在“诸城民政”微信公众平台(ID:gh_c244b42e8d08)、诸城人才集团(https://www.zc-talent.cn/)等同步公布,请及时查看关注最新信息和公告,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省、潍坊市要求和本招聘通知规定执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
咨询电话:0536-6112188
监督电话:0536-6568270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
其他未尽事宜,由诸城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诸城市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2、在职证明材料模板
3、职务证明模板
诸城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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