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2023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创建于1903年,至今已有119年历史。学校坐落在长沙市城南妙高峰下第一师范城南校区内,与风景秀丽的岳麓山隔江相望。伟人毛泽东1920年夏至1922年冬曾在附小担任主事(校长),老一辈革命家何叔衡、李维汉、谢觉哉、萧三等曾任教于此,任弼时、毛泽覃、陶峙岳、廖沫沙等曾在此求学。学校享有“名校名师育名人”的美誉。
学校早在1960年就出席了全国文教群英会,1978年被列入教育部首批全国20所重点中小学,1980年成为湖南省8所开展整体教学改革实验的中小学之一,多次被评为全国小学语文、数学教改实验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现在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级红色旅游基地、中国西部教育顾问单位、教育部国培计划实践基地、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学校、湖南省普通高校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育科研实习基地、湖南省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5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1日0时至2023年8月13日24时。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点击“招聘报名”模块,进入招聘系统注册用户名后详细阅读应聘须知,填写报名信息,并分类上传。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
③近期1寸证件照。
④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将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时事政治、教育理论理念和教育实践及案例分析水平,总分10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试教采取虚境型片断教学的方式,主要测评试教人员的专业素养、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试教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环节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31—8512542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
0731—8822821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
0731—88228206(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监察办)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2023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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