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白沙县医疗集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6人公告
白沙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3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第1号)为充实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解决卫生健康队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关于全面推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相关举措的通知》(琼卫基层〔2022〕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白沙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以下简称:县医疗集团)卫生健康事业实际情况,为做好考核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计划考核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6名。(其中: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12名,基层医疗机构24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退休法定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因此,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报考人,应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其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与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之和应大于或等于15年(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个人缴纳社保清单);
5.忠于党的卫生事业,热爱卫生工作,乐于奉献,有志从事民族地区卫生医疗工作;
6.各乡镇卫生院招聘的护士岗位,为国家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省卫生部门要求的2022年疫情期间由我县派出支援外省(市)的医务人员;
7.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0日之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10日之后出生;45岁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10日之后出生,55周岁以下,即1967年8月10日之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五年内因医疗事故或重大过失行为曾受过执业纪律处分;
6.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baisha.hain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9:00至8月16日12: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616。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白沙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3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名并贴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
(4)学历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5)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个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上传;
(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见附件4);
(8)证明材料:其他地区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需上传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
(9)相应岗位所需的证书和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8月16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8月16日17时准时关闭,2023年8月16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3年8月16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应聘。
(三)资格审查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报名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结束,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并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的各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五)打印面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届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保持电话畅通。
(六)面试
1.此次考核招聘不受报考比例限制,招聘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情况的,则相应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确定人选。面试满分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资格。
2.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七)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资格人选。报考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未按体检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八)考察
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考生可进入政审、考察阶段。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对考生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审查,考察阶段无法提供有关材料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7天。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经考试考核、考察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报县政府审批,审批同意聘用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所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所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6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不允许申请调离我县。
四、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现行的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为稳定我县人才队伍,此次招聘不接受现在编在岗的属于我县财政供养人员报名。其他地区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以岗位进行报名,一人限报一岗,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个人通讯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误考、缺考,则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整个招聘过程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查,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予以取消。
(四)拟聘用人员选岗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进行自主岗位。每名拟聘用人员只能选岗一次、一次只选择一个岗位,并签字确认。选岗后不能再更改,无理由不按时参加选岗者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拟聘用人员在选岗过程中自动放弃的,可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选岗。岗位选定后,考生需服从组织安排。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果将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本公告由县医疗集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联系方式
1.监督举报电话:0898-27723496
2.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55313、0898-66502026
3.招聘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898—27721169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注:节假日休息)
附件1-1:白沙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3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附件2:白沙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3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附件3.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附件3.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附件3.3: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pdf附件4:未被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doc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