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新沂市教师发展中心学科研训员选拔5人公告
新沂市教师发展中心学科研训员公开选拔公告为进一步充实我市教师发展中心学科研训力量,拟从我市中小学选聘部分优秀教师充实到教师发展中心工作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选拔研训员5名:中学语文、英语、生物、音乐各1名,心理健康教育1名。
二、选聘范围
全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学一线教师。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2. 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省级及以上名优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2周岁(197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学科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10年。
3.中学语文、音乐、英语研训员从初中及以上学校教师中选拔,生物研训员从高中教师中选拔,心理健康研训员不限教师资格证学段。
4.熟悉全学段教学,语文、英语、生物学科需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学科发展规划能力,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并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地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工作。
6.参加徐州市及以上评优课(基本功)比赛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有徐州市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称号。
7.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指导能力,有良好的合作精神,担任过学校中层干部或学科教研(备课)组长或班主任。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0.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登录新沂教育网(http://www.xyjyy.net)下载打印《新沂市教师发展中心部分研训员公开选拔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点:市教育局第一会议室。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初始学历、在职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3.管理岗任职文件(教研组长或班主任证明)、近5年年度考核表、学科教育教学经历及高三、初三教学经历(含成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可提供复印件,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发表的省级及以上学科教育教学论文代表作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和期刊网查询页,提供5篇以内);
5.徐州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方面的成果材料(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原件及复印件(课题立项证书、结题证书等)(限2项)。
6.徐州市级及以上评优课、基本功、学科骨干教师称号等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时需提交近期白底或蓝底免冠2寸电子照片;
8.其他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现场审查资格条件并当场告知报名结果。凡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拔资格。选拔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2,未达开考比例,取消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2023年8月11日上午8:30-12:00,市教育局第一会议室。
五、选聘程序
(一)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具备胜任该职位的相关政策、理论知识、专业素养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采用模拟授课加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选任。
笔试、面试日期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将在新沂教育网(http://www.xyjyy.net)公示。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与相关手续
1、公示。拟录用人员在市教育局机关和拟录用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聘用和调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任的人员,可以聘用到发展中心工作。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由调入单位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予以聘用(在乡村学校取得高级职称教师聘任期未满五年须重新评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原单位。
本公告由新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16-88922340
监督电话:0516-88891317
新沂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8923859
附件:新沂市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学科研训员报名表
新沂市教育局
新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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