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郴州市嘉禾县选聘城区城郊学校教师206人公告
嘉禾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区城郊学校教师公告为解决好城区城郊中小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学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推进教师交流轮岗、促进教师合理流动的文件精神,嘉禾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区城郊学校教师206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嘉禾县非城区城郊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聘岗位、人数
计划公开选聘城区城郊学校教师206名,其中高中教师61名、初中教师100名、小学教师45名。具体选聘岗位、计划数详见《嘉禾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区城郊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服务期
1.报考小学、初中教师岗位的,在嘉任公办教师服务满3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下同);
2.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在嘉任公办教师服务满2年;
3.乡村教师评定为高级教师后,须在基层学校满5年服务期。
(二)学历及教师资格证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学科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学科相应的初中教师资格证;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英语、音乐、体育、计算机等4个科目的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为全科及无的限报小学语文或数学科目。
(三)年度考核
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2021年新入职教师当年考核结果为不定等。
(四)岗位设置
选聘教师必须无条件执行所选聘学校岗位设置及聘任的规定和要求,且不能超过选聘学校的总岗位数。
(五)不得报考情况
1.近5年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不合格情况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3.近三年城区城郊学校选聘教师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4.2022年以来,所任教学科成绩有一期或有一科在全县排名后10%的。
(六)加分项目
2023年起,参加城区学校跟岗学习考核评价为优秀的教师,按每学期0.5分的标准,加入面试总成绩。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23年8月5日,通过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交《嘉禾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区城郊学校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提前填写内容并手写签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嘉禾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最高职称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粘贴在报名表上),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8月11日上午8:00-12:00到县教育局四楼419室领取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方式:试教;先备课后试教,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如同一学段的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50人的,按抽签的方式分组进行面试,采取修正系数法修正试教成绩。
2.面试内容:我县中小学校使用的相应学科教材,其中:
小学各科为2023年上期使用的五年级下册教材;
初中各科为2023年上期使用的八年级下册教材(其中化学为九年级上册教材);
高中各科为2022年下期使用的高一年级第一本教材。
3.面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4.面试地点:嘉禾六中教学楼。
5.成绩公布: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跟岗学习加分,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确定拟选聘人员
根据各学段、各学科选聘名额,按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如考生面试总成绩相同,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评委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时,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为拟选聘人员。
如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分组面试的,按试教成绩采取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成绩为面试成绩,按修正后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计算公式为:
修正系数(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该岗位所有考生的现场有效试教成绩平均分÷本面试室该岗位考生的现场有效试教成绩平均分。
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该考生在该岗位面试室现场试教成绩×修正系数。
(六)考察与选岗
由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方可列为选聘对象。按照所报考学段、学科岗位,按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如考生面试总成绩相同,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评委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选聘对象试用期一个学期,试用期内如有不适应城区城郊学校教学需求的,可调整工作岗位。
五、其它事项
1.选聘公告中各项程序及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教师资格证、年龄及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教师工作事务中心、教育科学研究院等部门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735-6893962(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附件:
附件1:嘉禾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区城郊学校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嘉禾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区城郊学校教师报名表.doc
嘉禾县教育局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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