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海关关于招录协管员6人公告
娄底海关是国家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为娄底市的各项海关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长沙海关批准,娄底海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协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职位介绍
海关协管员是指在海关关员带领下从事不涉及海关行政执法权力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的非执法主体人员。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海关行政辅助岗2名,专业辅助岗3名,厨师1名。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35周岁(1985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2、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3、招录人员应为娄底市区常住人员;
4、服从海关准军事化管理,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1月9日。
2、报名地点: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东65号(老交通局院内)海关办公楼2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有意者应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1寸证件照2张,于11月9日之前(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面试
根据招录计划3:1的比例,由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体检
按照1:1的比例,依据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
因体检不过关或取录后没有到岗的原因,将根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替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用工单位。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违法违纪的或不适合从事海关协管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工资待遇为3500元左右。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由娄底海关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3、咨询电话:0738-8392027
15570846469
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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