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霍林郭勒公立幼儿园自聘教师52人公告
为适应公立幼儿园发展需要,充实全市公立幼儿园师资力量,进一步提升幼儿园专业化水平,根据我市学前教育实际制定此方案。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竞争、择优聘用”“总量管理、核定控制”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学前教师队伍建设。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5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幼儿教育,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二)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资格条件:
1.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音、体、美相关教育类专业可放宽至专科学历);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10日(不含)至2005年8月10日(含)期间出生。
2023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四)下列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霍林郭勒市第四幼儿园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近期在学信网上打印且在查询有效期内的)、报名登记表(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无犯罪证明等资料(所有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核。由霍林郭勒市教育体育局指派专人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才艺展示两部分,共10分钟。试讲和答辩主要测试面试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课程教学的把握能力等,限时8分钟;才艺展示主要测试专业水平、才艺表现力和感染力等,限时2分钟,才艺展示所需乐器、服装、音乐等道具由应聘人员自行准备。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成绩现场公布。
考生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满分100分。
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地点为霍林郭勒市第四幼儿园。
(四)体检。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通过“霍市教育系统党员之家”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依法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待遇。基本工资2300元/月(含社保个人部分),缴纳五险一金,享受班主任津贴。另分配至第五幼儿园的教师享受交通补助200元/月。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公告未涉及到的事项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霍林郭勒市2023年公立幼儿园自聘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75-7966817
附件:霍林郭勒市2023年公立幼儿园自聘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霍林郭勒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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