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招聘女子骑警队员10人公告
兴安盟阿尔山市招聘女子骑警队员公告根据市委专题会议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为更好地展示阿尔山旅游形象,拟在全市公益性岗位人员中择优选聘一批骑警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女子队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从组织调配;
4、招录范围仅限阿尔山市政府临时聘用人员;
5、热爱马术和骑警事业;
6、身体健康(以统一组织的体检结果为准)。
(二)其他要求
1、女性,未婚。身高167cm-172cm,体重105斤-115斤,仪表端正,气质佳;
2、年龄25周岁以下;
3、学历为高中及以上;
4、考生请如实填写信息资料,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
2、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编制的试用期内公务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3、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公务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审查、面试、录取以及公告发布等事宜
(一)请报名人员于2023年8月14日—8月18日8:30—17:00在阿尔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18804841112、15048277255。
(二)报名时持学历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三)凡符合招聘条件者,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组织面试。如有面试,时间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面试通过者经考核选拔后择优录取10名队员。
(四)报名时,由阿尔山市医院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现在予以身高、体重测量,以确定报名者是否具有报名资格。
四、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凡被聘用的女子骑警队队员由阿尔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管理,实行聘用合同制,合同期暂定一年,拟被聘用的女子骑警队队员,经市城管局培训一周合格的留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在试用三个月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每年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签订下年度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参考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执行。
本公告由阿尔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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