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丽水景宁畲族自治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7人公告
2023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为进一步拓宽社区人才来源,完善培养选拔机制,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组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和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景委办〔2010〕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招考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在2023年8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五)景宁户籍或景宁生源;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7年8月21日至2005年8月20日期间出生);除岗位特别要求外;
(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不受招聘计划中对于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ni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建设路零工市场。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填写的报名表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资格审核
工作人员对填写了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等。报名人员经审核合格后再登记确认。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建设路零工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考试。
4.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报名表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视同考试舞弊,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招聘计划核减与增补办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景宁县专职网格长、网格员岗位(岗位代码03)、畲族岗位(岗位代码04)招考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若岗位无人报考,相关指标划入同专业、同学历要求的招考岗位;男女分开招聘的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招聘指标划入相同要求的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酌情增补到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
(4)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因本县移民政策户籍已转移至县外的人员,可凭有关证明报考限制本县户籍或生源的职位。
(三)技能测试
报考专职社区工作者讲解员(岗位代码12、13)的人员须在笔试前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70分。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技能测试不合格者可改报其他岗位,技能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1.时间和地点:2023年8月27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
3.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4.笔试结束后,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参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入围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实施前2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面试实施前1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由县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3.面试结束后,参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其它综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考察以报考单位组织考察组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专职社区工作者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签订聘用合同。
(八)岗位递补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提高广大考生就业的充分性。本次考试保留面试合格人员拟聘用资格至下次重新组织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时止,但最长不超过1年(以本次公告发布日期为准)。即:当本次所招聘岗位出现已聘用人员因招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等原因空缺的,街道(乡镇)可根据工作需要向县民政局提出递补聘用申请,由县民政局研究、审核通过后,县人力社保部门将依申请情况,在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本公告规定程序开展好后续相关工作。
四、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和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8-5084613、0578-5080322。
附件:1.2023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xls
2.2023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doc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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