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临沂平邑籍县外优秀教师回引公告(20人)
2023年平邑籍县外优秀教师回引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平邑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有效应对2023年秋季中小学入学高峰,推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拟回引平邑籍县外优秀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引进对象
本人为平邑籍或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长期在平邑工作、居住且具有平邑常住户口,年龄40周岁(1982年9月以后出生)以下的县外在编在岗学科专任教师。
二、引进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教育教学能力强,现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
3.教科研能力强,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深厚的学科素养;具有团队精神,在学科建设中起到引领作用;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学本科(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6.毕业学校为师范类院校,非师范类院校须为教育类专业;
7.具有与任教学科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8.转正定级后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从教以来至少获得一项县级及以上荣誉或业务奖励;
10.符合我县教育教学岗位需求;
11.任职须满工作所在地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且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调出。
三、名额:20名。
四、待遇
回引人员办理在职调动手续(调动手续完成后入职),安置到相应学段学校任教。
五、回引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回引人员须提供《2023年平邑籍县外优秀教师回引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平邑县籍的,还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房产证、相应户籍材料)等材料,递交至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
2.资格审查。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回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回引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回引。
3.确定人选。平邑籍县外优秀教师须于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5日18:00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我县结合申报人员的学历、教学年限、教学业绩等情况,经组织考察、档案审核后,确定回引人员。
4.确定岗位。岗位确定办法为:(1)结合我县中小学教师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将所有回引人员安排到我县对应学段任教;(2)属于在县外乡镇(街道)学校(初中、小学)任教的,回引到我县镇街相应学段学校任教;(3)属于在县外县(区)直学校任教的,回引到我县县直相应学段学校任教。
六、其他
1.在实施平邑籍县外优秀教师回引工作过程中,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一律取消回引资格。
2.报名超过20人时,通过组织现场答辩的方式,确定回引人员。
3.回引人员在平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附件:2023年平邑籍县外优秀教师回引申请表
平邑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8月16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