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小编 发表于 2023-8-18 15:48:58

2023河北石家庄高新区选聘派遣制教师97名公告

为加快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区2023年教师岗位需要,经区工委、管委研究决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派遣制教师97名,具体选聘岗位及数量详见《石家庄高新区2023年公开选聘派遣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范围
参加“石家庄市2023年度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考岗位类别为“教育类”,且笔试及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3日期间出生);
6.具有普通高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7.报考岗位:原报考高中、初中学段的考生可在本次选聘中报名初中教师;原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学段的考生,可在本次选聘中报名幼儿教师岗位;
8.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要求等条件,详见《石家庄高新区2023年公开选聘派遣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不满足本公告要求的“选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的。
(四)不得录用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在诺优考网站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3350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08月16日至08月20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08月16日至08月20日18:00
1.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否则将被审核员拒绝。
2.资格初审。审核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资格复审及面谈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4.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报名机构对网上报名数据进行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按照“石家庄市2023年度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依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谈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教学工作经验较长者优先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谈环节,未达到该比例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谈环节。
(二)资格复审及面谈
1.资格复审及面谈对象。资格复审及面谈对象确定后,在诺优考报名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谈环节的考生名单。
2.资格复审及面谈时间、地点和方式。时间、地点和方式详见《资格复审及面谈通知单》。
3.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谈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并在诺优考报名网站公布名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察审档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诺优考报名网站公示。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考察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四、合同及薪资待遇
(一)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以上岗位试用期均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
(二)薪资待遇
按照《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基本工资为3850元/月,岗位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按政策享受五险,无其他之外薪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谈通知单、体检、考察审档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选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资格复审及面谈、考察等选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二)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1-67798325
咨询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石家庄高新区2023年公开选聘派遣制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6.5 K)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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