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利川市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利川市人民医院面向2023年湖北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为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结合省卫健委《关于组织开展面向2023届湖北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拟面向2023届湖北高校毕业生群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利川市人民医院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湖北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本科年龄不超过25周岁(为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23年8月31日前需取得岗位对应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学籍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已经在校园招聘阶段作为拟录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湖北卫生人才网投递。
联系人:洪冬电话:13032785159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8月23日截止。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利川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电子照片);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寸蓝底);
3.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4.毕业证、学位证照片或扫描件(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人员将以上报名资料均电子版打包发至以下报名邮箱:1415297389@qq.com。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2.报名表所填信息应与其提供的材料一致;
3.资格审查由利川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并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报名考生于8月25日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原件至利川市人民医院仁政楼4楼412办公室审核,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材料,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填报虚假信息、伪造证件或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现场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考试程序。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简历投递后请保持电话通畅,后续面试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
(二)考试地点:利川市人民医院。
(三)考试内容:公共及专业知识。
(四)考试方式:面试。
(五)录用原则
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成绩合格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录用,排序进入体检和考察流程。
五、体检、考察、递补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在本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由医院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时间视招聘工作进展另行通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确定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完毕后,考生自愿放弃的,可按照考生总成绩递补人员。
(二)聘用。利川市人民医院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则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三)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一)利川市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18-7285417。
(二)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严肃处理。
八、附件
附件1:利川市人民医院2023年编外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2:市人民医院2023届大学生专项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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