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吉安市峡江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年吉安市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根据《吉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吉办字〔2012〕243号)要求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为满足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峡江县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试用期内的;
9.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职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3)。招聘职位条件中的年龄、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2.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1)执行。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2年和2021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发布公告起至2023年8月30日下午5:00前。报名的考生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按“招聘岗位+姓名”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xjxzcb@163.com。
3.报名材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登录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2023年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招聘条件其他条件要求的有关副高职称资格证书,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单位及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
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3年9月1日(周五)上班时间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至峡江县人社局事业股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若有隐瞒、虚报、欺骗、作假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只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如果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当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该岗位面试成绩末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原则(同时也是递补规则):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峡江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六、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监督、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6-7108195;监督电话:0796-7108190。
附件:附件1 2022年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研究生).pdf
附件2 2023年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 2023年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xlsx?
峡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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