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司法局公开招聘文员15名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5 名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工作,乐于奉献;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能胜任岗位工作,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在 40 周岁以下。 4、本市户籍人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或被政法机关辞退的;(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仍在影响期内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仍在限制期内的;(5)其他不宜担任文员情形的。 7、具备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能力要求。详见《浦东新区司法局 2023 年文员公开招聘简章》。
二、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 10:00 至 9月 1日 16:00 登录“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招聘平台”(https://ggzp.pudong.gov.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须使用上海随申办市民云账户密码或扫码登录。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照片清晰且亮度足够,jpg 格式,高度 105 至 210 像素内、宽度 75 至 150 像素内,大小 500KB 以下)。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在线提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得更改。
特别告知:(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告和简章中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信息、资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与事实不符,报考无效。(2)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须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3)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4)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
2、笔试确认时间。
请报考人员务必于 2023 年 9 月 4 日 10:00 至 9 月 5 日 16:00 登录报名平台完成笔试确认,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3、笔试。
2023 年 9 月 14 日 10:00 至 9 月 16 日 12:00,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
4、笔试成绩查询。2023 年 9 月 25 日 10:00 起报考人员可登陆平台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本招聘项目全体考生平均分。
5、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岗位招聘数和面试人数 1:3 比例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6、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实施,未进入面试的不再通知。面试成绩查询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 40%、面试成绩 60%计算。
7、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 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因综合成绩并列超出 1:1 比例,则对末位并列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也并列,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或在有空缺额度前提下增加招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报考人员未通过体检、考察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8、公示。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台公示 5 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9、办理聘用手续。文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
三、其他事项
1、关于年龄要求:40 周岁以下,是指 1983 年 8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2、关于工龄要求:工作年限 3 年,指 2020 年 8 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
四、招聘咨询与监督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体检等相关内容,请联系招聘单位。考务咨询电话: 38583393 监督电话:38583427。
附件: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 2023 年文员公开招聘简章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
2023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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