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亚市行政单位招聘森林消防专业队队员15名公告
根据我市森林防灭火、防汛抢险救灾等应急救援工作的最新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本级森林消防专业队队员人数由10名增至15名,派遣至三亚市某行政单位工作。由于当前招录人数不满足招聘需求,现将公告时间延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人数
森林消防专业队队员15名
(二)工作地点
三亚市辖区
(三)工作职责
1.森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森林消防知识;
2.建立森林防火检查档案,设置防火标志;
3.定期维护保养森林消防装备、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4.制定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5.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6.从事包括且不限于森林消防、抗洪抢险、地震灾害、地质灾害、雨雪冰冻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7.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履行政府专职消防员义务;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上年龄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7.自愿从事包括且不限于森林消防、抗洪抢险、地震灾害、地质灾害、雨雪冰冻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吸毒史的、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及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
2.简历投递: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在2023年9月5日前投递简历(命名为“姓名+森林消防专业队队员”)投递至邮箱:sanyacxe@163.com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附上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合成一页);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5)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依据规定的范围条件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及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评阶段
在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筛选参加考评人员,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现场面试及体能测试方式进行。笔试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主要测试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体能测试项目为俯卧撑和折返跑项目。
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地点和时间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须到指定医院进行指定的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于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符合复检条件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五)聘用
根据考评、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按规定组织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工资3300-4000元/月,含所需缴纳的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和个人所得税。提供工作日午餐。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赵女士0898-88036881陈先生0898-8827317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附件:招聘报名登记表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