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科技馆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绍兴科技馆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绍兴科技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博士研究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通过面试的形式,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
详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招聘对象:“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校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国(境)外毕业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人员。
(三)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9月4 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全部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期间,将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17日。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详见附件2)、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证明等相关资料,以PDF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sx_kjzx@163.com,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作报名无效。
联系人:蔡同志,联系电话:0575-88009620。
特别提醒:
1.发邮箱时主题栏必须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手机号”的格式注明。
2.专业填写要清楚完整。因教育部的专业设置与国(境)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国(境)外高校毕业人员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招聘单位审定。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条件初审。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要达到3:1(如不足3:1,由招聘单位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3.面试。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直接组织面试,进行综合考核,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所有面试结束后,公布岗位面试成绩情况,并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名单。如遇主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因弄虚作假获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聘接受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5125301;0575-88008310。
六、人才政策
给予市外全职引进博士以下人才政策:
(一)来绍工作后给予9万元安家补贴、50万元房票;
(二)其子女可享受“教育绿卡”。
具体政策以《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绍市委人领〔2023〕3号)为准。
附件:
1.《招聘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
绍兴科技馆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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