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隆德县招考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城市社区建设,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进一步提升社区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宁民发〔2020〕83 号)《隆德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隆民发〔2021〕29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把品德、知识、能力作为评价招考人员的主要取向。采取笔试、面试、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考岗位
隆德县城市社区工作者6名。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2.有志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热爱社区建设事业,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41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2年8月1日后出生),其中现任社区网格员、曾任村干部2年以上、具有社会工作证书的优先录取;
5.身体健康;
6.本县户籍(2023年8月1日以前取得隆德县户籍的);
7.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有以下几种情形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有关待遇和管理办法
新聘用人员安排到社区工作,纳入隆德县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工资待遇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宁民发〔2020〕83 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采取承诺制,报名人员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真实性等原因造成最终不能被录用的,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1.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2.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1)学历证书(毕业证)图片;
(2)学信网上学历证明图片;
(3)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图片;
(4)户口簿原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或有)图片;
(5)近期半身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3.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2日9:00至2023年9月13日18:00,到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资历量化加分材料视为未提供。
(2)报名网址:https://www.wjx.cn/vm/OWpfc6B.aspx
4.资历量化
资历量化总加分不超过5分,需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并在报名现场确认签字。资历量化加分具体标准如下:
(1)取得社会工作者初级证书的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者中级证书的加2分;
(2)近三年获得县委、县政府(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加1分,市委、市政府(区直部门)表彰奖励的加2分,区党委、政府(中央部委)表彰奖励的加3分。
(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2分;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分;现役军人的配偶及子女加2分;退役军人加2分。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有村(社区)工作经历的加2分。
(二)笔试
1.笔试由第三方负责组织。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复习书籍);
3.考试内容:包括:国情、民情、政治、经济、法律等基本常识和社区工作知识;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考生可自行在招考QQ群678058892下载;
6.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在隆德县政务网进行公示。
7.面试公告:根据笔试成绩+资历量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考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1.面试弃权的,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资历量化分+面试成绩×4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6名作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拟录用人员有无违法违纪、有无刑事处罚、刑满释放等情形。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最终聘用人员在隆德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反映的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情况属实并违反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于已聘用的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由县民政局安排到社区工作。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同时,为方便接受社会监督,设立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 0954—6011756
县人社局 0954—6013146
县民政局 0954—6011229
隆德县民政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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