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因工作需要,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职位、数量及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限考生本人报名,不能代报。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流程: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查验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6日- 9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津市市津澧大道15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2023年9月19日17:00前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资格初审须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报名现场发放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供本人近期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档一份(含二维码格式);
5.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证件照片3张;
7.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能报考;
8.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9.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笔试1.准考证领取
领取时间:2023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领取地点: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津市市津澧大道15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领取时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4日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笔试试卷为综合卷,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4.笔试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调整、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5.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客观题用答题卡,考生须自备黑色中性笔、2B铅笔等考试工具;
(3)笔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再进入考场,不准提前交卷。
6.笔试成绩发布
2023年9月26日12:00前,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在2023年9月26日17:00前申请查分(查分方式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9月27日17:00前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核查结果。
(四)现场资格复审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8日上午8:30至12:00
地点: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津市市津澧大道15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2.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
3.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毕业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供本人近期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档一份(含二维码格式);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
3.成绩合成: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面试人员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
(八)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弃权者,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市人社局审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相关事项均在网站(http://www.jinshishi.gov.cn)进行公告(公示),各个环节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考生本人。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736-4229132(津市市人社局考试院)
监督电话:0736-4207016(津市市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3年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xls
2.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津市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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