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小编 发表于 2023-9-12 21:26:43

2023年西藏林芝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2023年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安防工作的通知》(藏高法明传〔2021〕231号)及工作需要,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

·岗位说明·
招录岗位:巴河、错高、加兴3个人民法庭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主要工作:开展人民法庭日常安全保卫、安检巡查、维护法庭工作秩序、负责车辆驾驶、维护、警用器械管理等工作。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招录方式·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采取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直接聘用方式招录,由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招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原则。
·招录岗位和名额·
计划招录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下辖3个人民法庭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各1名,共3名(男性)。
·招录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达赖集团、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报考人员为工布江达县户籍;
3.具有全日制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士兵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8.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等;
9.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
10.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1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3.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录程序·
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予接收。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2023年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准确填写《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需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14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
2.报名地点: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附件1),交本人近半年内正面免冠蓝底1寸照6张;
(2)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由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5)现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
1.具有符合招录条件的学历证明;
2.出生日期;
3.具有由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4.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5.具有优先招录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工作由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录环节。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于2023年9月15日在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士官士兵,政法类院校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驾驶资格,具备熟练驾驶技能的人员。
体能测试
1.时间:2023年9月18日(拟定)
2.地点:待定
3.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由纵跳摸高、田径两个科目组成,其中纵跳摸高采取一票否决制,纵跳摸高(≥265cm),纵跳摸高不达标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环节的考核;田径科男子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采取得分制,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不合格。体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田径科目弃权者不得参加后续环节考核。
4.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执行。
笔试
1.时间:2023年9月19日(拟定)
2.地点:待定
3.通过体能测试考核的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安理论知识等内容。笔试成绩及时在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公布。笔试弃权者不得参加后续环节考核。
面试
1.时间:2023年9月21日(拟定)
2.地点: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
3.根据体能测试考核通过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测试等,总分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总分100分,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分=田径得分*40%+笔试成绩*30%+面试得分*30%+综合成绩加分。
综合成绩加分: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的配偶及子女综合成绩加5分。本人及家庭成员获得区级奖项的加3分,市级奖项的加2分,县级奖项的加1分。
体检和考察政审
1.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拟定)
2.地点:待定
3.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原则上按岗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环节。
4.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政审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原服务单位,以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委会对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审表》(附件2),并自行前往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部门)。考察政审单位(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考察。
注意事项:
(1)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年满16周岁的子女、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成年未婚兄弟姐妹;
(2)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本人近半年内正面免冠蓝底1寸照1张、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得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聘用资格审查
1.健康体检是否符合招录岗位录用标准;
2.政治审查是否符合招录岗位录用标准;
3.是否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
4.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补录工作
因体检和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等情形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补录名单由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审定招录名单和办理相关手续
由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招录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名单,在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公示时间顺延。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的,由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注: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如已就业的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待遇保障·
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原则上按西藏自治区2022年“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保障,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层级工资、学历工资、工作岗位补贴、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平均每人每月薪酬预计5500元。
其他福利
1.提供食堂就餐;
2.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带薪休假、陪产假、婚丧假等权利。
经费保障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薪酬资金、服装费由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解决。
·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招录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此次招录流程按照招录公告执行,如遇自然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招录流程可能会有所调整。如有调整由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负责通知与解释。
·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时至少预留2个联系电话,并在招聘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招聘各环节中将电话告知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2.本次招录全程受工布江达县委政法委、工布江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联系我们·
联系单位: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0894-5412244
举报监督电话:0894-5412194(工布江达县委政法委)
0894—5415369(工布江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
2.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政审表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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