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盐城东台市机关事业单位转任公务员和选聘18人公告
2023年东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转任公务员和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动人才有序流动,优化机关事业单位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东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转任和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岗位)
市级机关公务员11名,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公开转任:本市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2.公开选聘:本市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符合工作年限要求和《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具有3年以上本单位工作经历,其中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其他职位类别职务的,应当在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工作满5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3年以上本单位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公开转任职位、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符合公开转任职位、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岗位等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转任(选聘)后可能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职位(岗位)查询
具体职位(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东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转任和公开选聘职位(岗位)表》(附件1),可通过东台党建网、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岗位)。报名成功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参加综合测试,不得放弃转任(选聘)资格,否则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至25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2.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2023年东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转任和公开选聘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3.资格审查:
转任(选聘)单位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转任(选聘)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职位(岗位)计划,并在东台党建网、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人员可于9月26日上午8:30至12:00到相应地点改报其他职位(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转任(选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转任(选聘)程序。
(三)综合测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转任(选聘)单位负责实施。转任(选聘)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公开转任职位(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应当查核干部人事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转任(选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岗位)要求,集体讨论、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转任(选聘)人员。体检由转任(选聘)单位具体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转任(选聘)单位党组织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转任(选聘)人员名单在东台党建网、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公开转任(选聘)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转任(选聘)单位党组织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转任(选聘)的,由转任(选聘)单位按照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转任(选聘)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转任(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对报考职位(岗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相关转任(选聘)单位联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东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转任和公开选聘职位(岗位)表》
2.《2023年东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转任和公开选聘报名表》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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