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东广州大学第三次招聘事业编制实验员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高水平大学建设需求,广州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单位简介
广州大学(Guangzhou University)于2000年合并组建,有着90多年的办学传统,现有大学城、桂花岗、黄埔研究院/研究生院“一校三园”。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设有25个专业学院,涵盖十大学科门类。现有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化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社会科学总论、数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已进入或接近2‰。学校有6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冲一流”重点建设学科、14个广东省重点学科;13个学科上榜2022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31个学科上榜软科2022年“中国最好学科”;学校在2023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位列主榜第97位,自2020年以来一直稳居国内前百强;在2023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首次进入世界500强,位列世界大学第463位、中国内地高校第78位;在US.News2023世界大学排名位列世界大学第551位、中国内地高校第56位;在2023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位列全球高校第601-800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职责、类别、等级、数量等)详见《广州大学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招聘人员类型,有关说明如下:
(一)“2023年毕业生”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但考虑工作需要,本次招聘的2023年毕业生,须在报名首日前已取得学历证、学位证(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2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附件1);
7.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2日9:00至2023年9月28日16:00止,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络系统实名报考,不接受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登录广州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gzhu.edu.cn/)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相关报考信息将于报名开始时间开放,报名截止时间自动关闭,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报名),仔细阅读招聘系统有关指引,并按要求填报应聘信息、上传身份证明、学历学位等岗位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
(三)报名确认
所有应聘人员需在2023年9月28日16:00前进行报名确认(即在招聘系统按下“确认报名”键),未在规定时间确认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包括资格初审被退回的)。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要求,确保符合资格条件再报考;如不符合报名资格仍报名应聘,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资格初审
我单位将在招聘系统对已报名确认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范围包括基本信息、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对明显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应聘人员予以退回报名申请,终止其应聘程序。应聘人员自行在招聘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不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
我单位将按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安排准考证。要求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初定于2023年10月18日9:00至2023年10月20日16:00止(如有调整将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留意网页通知)。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不等于已通过应聘资格审查。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证件不一致或人证不一致(本人身份证号、姓名与报名所填不一致)造成无法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考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必须同时提供劳动或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工作经历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附件1有注明的除外),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4.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处分影响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应聘者须是1987年9月22日以后出生,报名首日仍未过36周岁生日即可,其他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5.专业要求及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为准)未列入附件2,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参考目录所列以括号形式注明了的部分旧专业名称,应聘人员须在系统报名时一并上传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专业对应的毕业校院相关职能部门盖章的课程成绩单、相近专业课程比对情况说明等材料(海外学历还需提供相应材料的翻译件及翻译公司法人证书),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
6.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考试
本次实验员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岗位实操测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证或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但计入笔试开考比例),直接进入下一环节;其余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10月21日(如有调整将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留意网页通知),具体考核科目、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基本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免笔试人员计入笔试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相应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二)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免笔试人员不占用笔试名单1:5的名额,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具体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将与笔试成绩一起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应聘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材料不齐全、且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如声明放弃资格、缺席现场资格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在不影响下一环节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笔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可能存在递补机会的应聘人员自行决定是否按时到场等待机会,未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岗位实操测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参加岗位实操测试。岗位实操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实验室动手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岗位实操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职业能力、职业倾向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从岗位实操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实操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名单与现场资格审查情况、岗位实操测试成绩、面试安排一起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聘用合格线,各环节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的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内容、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与进入体检环节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由我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原则上,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须在通知体检之日起30天内完成体检(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按照《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由我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考察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有异议的,我单位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通知办理事业编制聘用手续,与我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广州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单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期满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配合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经本人申请我单位批准,可适当予以宽限。拒不配合办理入职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程序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广州大学网页公开发布,后续环节如有调整,将在广州大学网页和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同步公布。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广州大学人事处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8:30—12:00、13:30—16:30。咨询电话:020-39366251、39366207;监督投诉电话:020-39366042。
广州大学
2023年9月13日
1.《广州大学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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