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由云南广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派遣至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主城区(含开发度假园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工作;面向社会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以及提供有关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工作;不动产登记数据统计汇总、分析等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涉及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
不动产登记业务岗位。
(一)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用工方式
1、用工方式:劳务派遣。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退回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3、派遣人员考核及退回派遣公司等人事管理事项,按照用人单位相关人事管理制度执行。派遣人员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扣除“五险一金”后);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具体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四)工作地点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所辖办证点及相关岗位。
(五)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原则上为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以工作实际及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和调整。
二、 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13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有事业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倾听能力,以及较强的综合能力,反应敏捷、口齿清楚、谈吐礼貌,有亲和力。普通话熟练、发音标准,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文字录入熟练;
4、条件要求:性别不限。具有大学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及以后出生);
5、熟悉掌握土地资源管理、城乡规划、地理信息、法律、财务等相关专业知识者,或者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录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辅助性岗位工作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B1栋4楼403室。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者请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后将其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及职称证明、个人简历等材料一并打包发送至报名。
邮箱(2654807566@qq.com)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如“张三+专职咨询员”),请勿多次发送邮件。报名表格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全的不予受理,逾期不接收报名简历。投递时间截止为2023年9月19日。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
(2)个人简历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各1份(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
(4)工作经历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通过后采取考核考察、综合面试的方式进入下一环节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体检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纪律与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如发现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871-65393402 ;
报名邮箱:2654807566@qq.com;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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