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辉南县补录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辉南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消防应急救援能力,辉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因缺少灭火岗位政府专职队员5人,特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一线执勤灭火和应急救援,共招聘灭火救援岗位专职消防队员5名。录取后经培训合格,在辉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灭火救援任务。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
3、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意识。
4、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退役消防员、退役军人、B2以上驾驶资格且有三年以上驾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优先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辉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众平台统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审核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辉南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站务部(辉南县一中附近)
3、资格审核:招聘者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准备本人近期(6个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政治审查:公安机关负责对报名人员的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
(三)体检
体检统一在辉南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形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五)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
(七)聘用
聘用人员确定后,下发聘用通知,辉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组织签订聘用合同。
五、录用办法
1、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3、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
4、公示:按照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式计算,按个人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按所报岗位、个人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所报岗位、个人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其他原因不能聘用的,按个人总成绩、招聘岗位排序补录。
六、工资待遇
(一)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灭火岗位专职队员的薪金工资暂定为3000元。确定的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包含试用期全封闭培训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人每月2500元,经测试合格后直接上岗。
(二)用人单位应当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其它待遇
专职消防队员按照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
(一)婚丧假:7天
(二)护理假:妻子分娩享受护理假15天
(三)年休假: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5年,年休假15天。
(四)日常工作实行“工5休2”制度,驻队执勤5天休息2天,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八、聘用要求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执行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管理和其他原因不能胜任专职消防队员岗位的不予聘用。
九、合同解除
用人单位负责专职消防队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消防救援大队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报人社局备案。
十、管理使用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后出台的相关规定等进行管理。
2、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日常工作实行“工5休2”制度,驻队执勤5天休息2天,因工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一切休假与轮休。
3、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由辉南县消防救援大队集中培训,正式聘用上岗。
4、消防救援大队可根据单位执勤力量需要对专职消防队员进行岗位调整。
十一、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由消防救援大队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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