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白沙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_消防文员招录公告
白沙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招录公告根据白沙县“十四五规划”,为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满足“全灾种”“大应急”职能要求,白沙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1名消防审计文员和1名消防法制文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
(四)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记录,无不良嗜好;
(五)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28周岁(含)以下。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持有A2或B2以上驾驶证人员及消防文员可放宽至35周岁(含)(招聘岗位备注栏),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期;
(六)学历要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与报考工作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其他资格条件或职业证书;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OFFICE等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七)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其中男性身高160cm以上,面颈部纹身和其他部位纹身严格按标准执行,慢性病和精神类疾病不符合;消防文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慢性病和精神类疾病不符合;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 失信被执行人;
6. 曾因违反纪律受处分的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及违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十)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以及具有更高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用人单位
岗位数量
岗位要求
白沙县消防救援大队
战斗员
3名
(男性)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中 (或同等 ) 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
2.年龄在 18-28 周岁之间的男性青年,身高原则上不低于 1.60 米身体;
3.具有救生员、潜水员、冲锋舟驾驶、卫生员、水电工资质及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等特长生优先。
驾驶员
3名
(男性)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中 (或同等 ) 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
2.年龄在 18-35 周岁之间的男性青年,身高原则上不低于 1.60 米身体;
3.应持准驾 B2 类以上车型有效驾驶证,并安全驾驶二年以上的人员,持有 A 类驾驶证的优先。
通信员1名
(男性)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 (或同等 ) 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
2.年龄在 18-28 周岁之间的男性青年,身高原则上不低于 1.60 米身体;
3.具备一定文字写作及计算机使用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工作协调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
审计文员
(男女不限)
1. 具备扎实的会计、财务、税务等专业知识,并获得审计证书。 2. 具备分析单位财务数据的能力,能够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4. 具备高度的诚信和保密能力。 6. 具备不受其他利益相关方影响的能力。
法制文员
(男女不限)
1.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或具有律师从业资格证书,具有证书则优先录用。
2.具有1年以上法制工作经验优先。
备注: 1.同一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消防车驾驶员(持A2或 B2以上驾驶证)、消防文员、退出消防员、退役军人,及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证书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 35 周岁(含);
3.18-28周岁(1995年10月8日-2005年10月8日),18-35周岁(1988年10月8日-2005年10月8日)。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 ) 人员、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以及具有更高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一)工作模式: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按周一全勤,周二至周日工作4天,轮休2天的模式安排轮休。在确保2/3人员在位情况下,根据队站实际和个人意愿,可安排集中轮休。
消防文员工作时间:工作日工作8小时,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缴纳或计提,实行统一工薪结构(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培训期间、消防文员试用期仅发放基本工资)。
(三)休假:
实行年休假制度,同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享有婚假、病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等假期。
(四)被装:
每人每年按标准发放所需被装。
(五)食宿: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由单位统一提供食宿,消防文员可以在单位就餐。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录信息通过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白沙融媒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报名地址: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桥南路241号(白沙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4.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在公告下方自行下载附件1并打印),并由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携带2张一寸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
(2)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在一面A4纸上);
(3)毕业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
(5)驾驶证、退伍证、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无则不报);
(6)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的扫描件;
(7)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内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特点、应聘人数等情况讨论决定是否保留、核减或调剂招聘计划。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单位通知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依次开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2023年)》执行并实行量化评分。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100米跑(考核标准详见公告下方附件3)。
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如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确定入围人选;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入围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单位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招录。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成绩高低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确定。
(六)体格检查
按照招录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5(向上取整)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于体格检查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向单位提出复检书面申请,符合复检条件的,报经单位备案,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相同岗位且通过、面试分数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政治审核
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报考岗位类别的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名,按招录计划的110%比例确定参加政治考核对象。政治审核主要对招录对象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素质、个人诚信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赌博贷款、组织煽动以及制作传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重点审查。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体检、政治审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录用。空缺名额可在报考相同岗位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可在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中调剂,或减少、或取消相应岗位招录计划数。
五、公示录用
(一)公示:综合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情况,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10%的人数分类确定拟录用和待补录人员名单,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白沙融媒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因拟录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录用、拟录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等原因,空缺名额可在相同岗位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名单。录用人员按通知要求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择优递补。
(三)岗前培训:白沙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入职培训(培训期内仅发放基本工资),时间不少于3个月,培训工作方案另发,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退回,培训合格的,予以正式签订合同聘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消防文员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报名地址: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桥南路241号(白沙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4.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在公告下方自行下载附件4并打印),并由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携带2张一寸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
(2)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在一面A4纸上);
(3)毕业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
(5)相关资格证书、奖励证书;
(6)公安部门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
(7)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齐
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内容为理论笔试和业务技能操作考核,其中理论测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岗位测验;业务技能操作题目根据岗位业务设置。
(三)面试。通过考试后,统一通知组织面试,面试成绩纳入总分成绩。
(四)体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于体格检查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向单位提出复检书面申请,符合复检条件的,报经单位备案,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27725596(仅限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覃助理13707594641。
八、特别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附件1 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x附件2 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考核表.docx附件3 男子体能测试考核标准.docx附件4 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docx
白沙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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