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第八师石河子市机关公务员遴选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公告
第八师石河子市2023年机关公务员遴选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公告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基层干部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拓宽晋升通道,促进干部人才良性流动,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共同开展2023年机关公务员遴选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选聘)原则和办法
遴选(选聘)坚持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选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选聘)27个岗位。其中:公务员(参公)岗位19个、事业单位岗位8个(详见附件1)。
(二)遴选(选聘)范围
公务员(参公)岗位遴选范围为:
1. 师市各团场、街道、镇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
2. 师市机关部门派驻团场机构(不含石总场、152团)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
上述人员须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
事业单位岗位选聘范围为:
师市、各团场(街道、镇)所属事业单位中已进行事业单位实名制登记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遴选(选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表里如一;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 具有公开遴选(选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报考人员现任职务、专业技术等级等条件须符合遴选(选聘)职位要求;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符合公开遴选(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选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报考者在遴选〈选聘〉后续环节一旦进入任职试用期,应立即中止参考行为,遴选〈选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该环节合格人选);
6. 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在所报考岗位未满最低服务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选聘)方式
(一)笔试
每个遴选(选聘)职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低于1:3的,遴选(选聘)职位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
(二)面试和职位水平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遴选(选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在面试开始前自愿放弃遴选(选聘)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选中由高到低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遴选(选聘)单位(部门)结合岗位要求,自行组织开展职位业务水平能力测试。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职位水平能力测试成绩×1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四、遴选(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3年10月9日)
在石河子政府网(http: //www.shz.gov.cn)上发布遴选(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023年10月9日10:00-16日20:00)。
1. 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在公告中发布。
(1)公务员(参公人员)遴选岗位所需材料: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件,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扫描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事业单位选聘岗位所需材料: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件、事业单位实名制登记表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扫描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 资格审查。各遴选(选聘)单位(部门)接收到报考者资料后,需于48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考者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补填。资格审查结束后,师市党委组织部和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准考证反馈至报考者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进行发放。
报名期间,各遴选(选聘)单位(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咨询回复和资格审查工作。
(三)笔试(2023年10月21日)
1. 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师市党委组织部和师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2. 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10:00-13:0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 成绩查询。2023年10月22日10:00以后,报考者可登录石河子政府网查看笔试成绩。
(四)面试和职位能力水平测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
1. 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10月22日登录石河子政府网,查看面试公告。
2. 组织形式。面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由师市党委组织部和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 职位水平能力测试。职位水平能力测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主要测试专业理论素养、工作综合能力等。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满分为100分。
(五)考察(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
师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总成绩排名,按规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各遴选(选聘)单位(部门)组织实施,各遴选(选聘)单位(部门)要派出至少2人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遴选(选聘)单位(部门)要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并将考察情况和相关资料按管理归口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和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遴选(选聘)人员分别在石河子政府网和拟遴选(选聘)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聘)资格。
各遴选(选聘)单位(部门)根据职位资格条件,结合拟遴选(选聘)人员原任职务(岗位等级),确定遴选(选聘)人员拟任职务(拟聘岗位等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聘任)手续,原则上于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准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和事先内定人选。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等制度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人选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一律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遴选(选聘)单位(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凡遴选(选聘)职位的面试人选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空缺职位的,须书面说明情况并分别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和师市人社局批准。
(三)遴选(选聘)单位(部门)不得擅自终止遴选(选聘)程序。考生自愿放弃遴选(选聘)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师市党委组织部和师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公务员(参公人员)遴选:
联系电话:0993-2012765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
联系电话:0993-2069511
附件:附件1:2023年师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附件2:2023年师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附件3至附件7.zip
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组织部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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