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博罗分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45人公告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博罗分院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博罗分院为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负责全面经营管理的国家三级综合性医院。为进一步提升医院综合水平,打造惠州市博罗片区综合诊疗中心,实现“三甲”综合医院的建设目标,政府投资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博罗分院(博罗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正式投入使用。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国家、省、市、县政策和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博罗分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正式录用的高水平医学专科团队、“市级名医”、“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以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报政府部门通过公开招聘等形式可转为事业编制,入编后按政府及医院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具体如下:
(一)安家补贴
第一类: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高可以享受200万元安家补贴;
第二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高可享受56万元安家补贴;
第三类: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最高可享受120万元安家补贴;
第四类:高水平医学专科团队、“市级名医”、“医学领军人才”最高可享受600万元补贴;
第五类: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最高可享受15万元补贴。
(二)提供人才公寓。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高水平医学专科团队、“市级名医、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可入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
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医学专科团队带头人在聘期内入住面积不少于160平方米;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全职工作满7年后,可获得该住房产权。
(具体内容以文件规定为准)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符合应聘岗位身体需求。
(二)学历、资历、年龄及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因身体原因不宜、或其它原因等无法或不适宜正常参加科室夜班排班(24小时排班制)者,均不接受报名,且不予聘用。(“市级名医”、“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带着人”除外。)
四、报名方法
自本招聘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岗位招满即止。应聘者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投递、网上报名等形式,提交报名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等;
4.其他材料(如获奖、科研业绩、英语等级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报名注意事项:
(1).请务必在应聘登记表上“应聘岗位”栏注明:序号+岗位,例如:1感染科学科带头人。
(2)请务必在应聘登记表上留下准确手机号码,并请及时留意您的手机信息。
(3)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填报的信息资料(含体检信息资料填报)必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存在瞒报情况,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择优筛选;
(二)综合实践技能考核(应聘者需完成连续5天实践技能考核;“市级名医”、“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带着人”另行考核);
(三)面试;
(四)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五)提供政治审查(即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或由原单位开具的现实表现和无违规违纪情况的证明);
(六)录用公示及入职报到;
(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1、招聘岗位为临床医学专业技术岗位的,均指执业范围为“临床医学”,有特别注明的除外;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或因个人身体等原因不能胜任应聘岗位者终止合同,不予录用;
(二)我们将把招聘相关信息发布在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博罗分院网站(博罗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boluo.gov.cn/xrmyy/index.html)“政务公开”栏中,请留意查看。
(三)无特殊情况者,应聘者在约定时间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四)对未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关证书(如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等),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合同终止并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内容。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2-6299108(博罗分院)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地址:广东省博罗县康博西路一号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博罗分院4号楼行政大楼5楼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516100
网上投档邮箱:2381183089@qq.com
交通:乘L6、L1A、L1B等公交车在博罗县人民医院站下
★特别提醒:通过邮寄或网上投档形式报名,请务必在投档后电话确认是否投档成功,以免投档资料遗漏影响应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自行承担。
附件1: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职数表.xls
附件2:应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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