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东江门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聘10人公告
【公司简介】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18日,是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辖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负责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转让、租赁、投资、合作开发,改造国有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鹤山市鹤凯交通发展实业有限公司、鹤山市耀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鹤山市瀚海水务有限公司均为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辖的国资公司,经营范围分别涉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汽车租赁、能源产业投资运营、污水净化处理和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营等。
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鹤山市鹤凯交通发展实业有限公司、鹤山市耀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鹤山市瀚海水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联合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在考察应聘者知识素养、业务水平、能力才干的同时,注重考察应聘者的道德修养、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在招聘环境、招聘程序、招聘标准等方面,为应聘者提供平等、公正的机会。
(三)竞争择优原则。依据招聘岗位对应聘者在能力素质、性格素质、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以考试的方式,选拔出符合招录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
(一)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财务总监1名;
(二)鹤山市鹤凯交通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综合管理岗1名;
(三)鹤山市耀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副总经理1名、项目经理3名、法务专员1名、综合业务岗1名;
(四)鹤山市瀚海水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副总经理1名、综合业务岗1名。
具体岗位职责、学历、专业、相关工作年限、任职资格条件要求及薪酬待遇详见《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除满足岗位应聘资格外,应聘者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3.政治素质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敢于担当,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团结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熟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勤奋踏实,具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并能服从岗位调剂和分配。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退役军人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定向招聘鹤山市户籍退役军人,特指拥有鹤山市户籍,在鹤山市参军入伍,并持有鹤山市征兵办批准入伍的证明材料和退役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受到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其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拒绝服兵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鹤山政府网、广东省人才网“广东国企招聘”同时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
(二)报名
1.报名日期及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以报名电子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受理,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2.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附件2),下载填写后须同时提交电子版(EXCEL格式)和签名扫描版(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确认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等;
(3)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红底彩色证件照(JPG格式);
(4)退役军人须提供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鹤山市征兵办批准入伍的证明材料和退役证(每项资料独立扫描成PDF格式文件)。
3.报名方式:将上述报名资料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以“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布的电子邮箱。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应如实填报本人有关情况,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主要考察胜任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包括个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者免予笔试,直接参加招聘面试。
(五)体检
依照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岗位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标准执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不配合考察或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七)录用
经考察、资格复审无误后将按程序正式予以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录用为国资公司员工,不胜任的,予以辞退。
五、薪酬待遇与管理
录用人员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待遇按照国资公司相关薪酬方案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二)应聘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
(三)应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和年限要求的,时间计算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根据国资公司现有需求设定,正式录用后将结合国资公司实际情况及应聘者能力作综合调配使用,应聘者须服从国资公司工作安排。
(六)应聘人员须符合国资公司亲属回避管理要求。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鹤山市鹤凯交通发展实业有限公司、鹤山市耀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鹤山市瀚海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吕小姐
联系电话:0750-8930073
电子邮箱:hsszcgs@163.com
附件:1: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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