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丁丁 发表于 2023-10-31 20:10:3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师市决定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涉及18个岗位。其中,综合管理类6个岗位6名,医疗卫生类2个岗位2名,教育教学类10个岗位12名。
三、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未受到任何组织处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愿为新疆、兵团事业贡献聪明才智,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专业;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
资格证书要求:教育教学类岗位须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涉及无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需要在入职二年内考取约定的相应资格证书。校医岗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普通话水平或国语水平要求:教育教学类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面向在疆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的岗位,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方可报考,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方能报考,服务期限为3年的须满24个月方能报考。工作年限及服务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8.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编内)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书面报招聘单位审核认定,并经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后,方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录(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报到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录(聘)用后,无故放弃录(聘)
用资格的,未满3年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以下岗位报考人员可免笔试(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招聘执业医师和医学类本科生的岗位。
四、 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http://www.bts.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智联招聘网站为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智联招聘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链接入口:https://shishijyj.zhaopin.com
五、 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10:00至11月9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31日10:00至11月9日20: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0月31日10:00至11月9日24:00。
岗位改报时间:2023年11月10日12:00至11月10日18:00。
(二)笔试时间、方式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
考试方式:线下(现场)笔试。
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方式及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 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程序主要有: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查询岗位
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2.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shishijyj.zhaopin.com),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23年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编内)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如实填写身份导致后期出现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岗位面向在疆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基层项目管理部门证明或服务证书扫描件。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的,须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5)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为准。
(6)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供相关证书。
(7)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考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时,报考人员需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网上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shishijyj.zhaopin.com)【个人中心】-【我的报名信息】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1月9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11月9日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与否以缴费确认为准。笔试面试岗位报名、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免笔试岗位报名费15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5.笔试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招聘计划数:缴费确认人数)。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免笔试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6.岗位取消或核减
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于11月10日12:00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将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原渠道予以退费。
7.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0日12:00至11月10日18:00,登录智联招聘网站进行岗位改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对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予以退费。
8.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11月13日至11月18日登录报名系统(https://shishijyj.zhaopin.com)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需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笔试地点为第十师北屯市,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国家通用语言试卷),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
3.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有一科无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shishijyj.zhaopin.com)点击【个人中心】-【我的成绩】查询。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需按规定时间再次完善。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面试人员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人员
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岗位面试人选。免笔试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3.面试方式
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育教学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提问”的方式进行。
4.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总成绩
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免笔试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排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九)公示
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 监督
第十师北屯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06—3370079。
八、 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因报名所填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6-3376740。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58703000-8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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