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乡建设集团所属省建筑设计院招聘13人公告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LDI)创建于1956年,是国家甲级建筑设计、工程勘察和工程监理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授予“诚信单位”和“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创优型企业”称号,被中国建筑学会授予“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称号,被中华全国总工会颁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所属子企业辽宁建院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首批认定的房屋建筑工程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具有超限工程审查资质。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所属子企业辽宁建院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具体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工作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的必备条件
具体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学信网学历证明、学位网学位证明、职称证扫描件、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
以上资料需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指定邮箱。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
公司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基本情况与应聘岗位进行匹配性筛选,择优选择确定面试人选。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四)考察
公司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
(五)公示
拟聘人选确定后,在辽宁省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履行录用程序,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薪酬待遇
录用后按照招聘单位的薪酬政策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按公司制度享受相应福利政策。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我公司对应聘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
4.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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