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赛罕区公益性岗位招聘45人公告
为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发挥好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和服务基层的双重作用,按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呼人社发58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45 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有关事宜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平公开、自主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在城镇规划社区内连续居住 6个月以上,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身体条件的城镇常住居民。
(二)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 6 个月以上且参加城 镇职工社会保险 1 年以上的女性年满 40 周岁、男性满 50 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 2 名及 2 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 、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 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 40 周岁、男性满 50 周岁及 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 1 年以上女满 35 周岁、男满 45 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 2 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三) 具备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
三、 报名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2023 年 12 月 3 日
四、 报名要求:
1、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相关材料到乡镇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填写报名表,经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初审面试同意后填写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并上报。
2、本人持上述材料和报名表到赛罕区就业服务中心(赛罕区金 桥“双创”示范园.星智园二楼)复审面试,经复审面试、培训合格后录取上岗。
五、 管理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由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并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公益 性岗位最高上岗年限为 3 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可以延长 至退休时间。岗位补贴参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为每月 1980 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代扣代缴社会保险。
1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将由赛罕区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分配。
2、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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