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理工大学(筹)招聘公告
单位名称:青海理工大学(筹)单位简介:青海理工大学是国家教育部、青海省委省政府全力筹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应用研究型理工类本科学校,学校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修远街2号,校园占地面积1641.48亩,近期规划校园建筑总面积34万平方米,2021年开工建设,2023年投入使用。
学校遵循“以工为主,理、工、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定位和“做强工科、做优理科、做精商科”的学科专业发展思路,规划设置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农学、艺术学等6个学科门类21个专业类的38个本科专业,重点建设9个研究生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筹建期间,依托省内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及对口援青省市高校资源开展学院、研究平台和学科专业孵化工作,同步实施本科生、研究生联合培养。当前正在孵化大气科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金融科技等13个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3个学科门类,覆盖9个一级学科。学校已建成计算机、大气科学数值模拟与分析等8个专业教学实验室,正在建设物理、化学、电子电工、力学等14个基础教学实验室。2024年,通过普通本科高校设置审批后,学校将独立招生并运行。
招聘信息:
岗位名称
需求专业
最低学历层次
需求人数
工学院专任教师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电气工程(080800)、电子信息(085400)、能源动力(085800)
博士研究生
2
工学院专任教师
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材料学(080502)、材料加工工程(080503)
博士研究生
2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专任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软件工程(085405)、网络空间安全(083900)、电子信息(085400)
博士研究生
1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专任教师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081101)、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081102 )、系统工程(081103)、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081104)、信号与信息处理(081002)、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1)、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802)、控制工程(085406)、人工智能(085410)、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1)
博士研究生
1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专任教师
理论经济学(020100)、应用经济学(020200)、统计学(0714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计算机技术(085404)、网络空间安全(083900)、软件工程(085405)、人工智能(085410)、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1)、网络与信息安全(085412)、运筹学与控制论(070105)、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1)、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00)
博士研究生
1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专任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软件工程(085405)、网络空间安全(083900)、系统科学(071100)、信号与信息处理(081002)、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081104)、电子信息(08540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00)、遥感科学与技术(140400)
博士研究生
1
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
专任教师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博士研究生
2
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
专任教师
大气科学(070600)
博士研究生
2
通识教育中心专任教师
物理学(070200)
博士研究生
1
通识教育中心专任教师
数学(070100)
博士研究生
1
通识教育中心专任教师
化学(070300)
博士研究生
2
理学院
专任教师
数学(070100)、物理学(070200)
博士研究生
1
建筑与设计学院专任
教师
建筑历史与理论(08130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081302)、建筑技术科学(081304)
博士研究生
1
联系人:关老师 苗老师
联系方式:0971-5201131
邮箱:qhxndx2021@163.com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修远街2号青海理工大学(筹)行政办公楼515室
引才政策:全职引进人才,享受学校在职在编职工正常的福利待遇,正式入职后,经评审入选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青海理工大学(筹)专项,可享受相应层次待遇:
(一)杰出人才:享受学校在职在编职工正常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以下待遇:提供120-150平方米住房一套(含装修),期满考核合格,住房产权归其所有;或安家费180万元(首次发放40%,中期考核合格发放30%,期满考核合格发放30%,下同)。专项科研经费800万元(5年内按需分批拨付,纳入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下同)。科研平台建设经费1500万元(5年内结合学科专业建设按需分批拨付,根据相关规定,按照评审通过的创新团队建设发展计划使用,下同)。首聘期年薪100万元。
(二)领军人才:享受学校在职在编职工正常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以下待遇:提供90-100平方米住房一套(含装修),期满考核合格,住房产权归其所有;或安家费100-130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专项科研经费4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提供专项科研经费200万元。科研平台建设经费800万元。首聘期年薪30-70万元。
(三)拔尖人才:享受学校在职在编职工正常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以下待遇,其中博士研究生安家费50-80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专项科研经费2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提供专项科研经费100万元。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聘任岗位时予以倾斜,并按聘任的岗位执行工资待遇;无高级职称的,按学校所在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享受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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