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盈江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员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盈江县林草系统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因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结合盈江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县级季节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员。招聘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采取规范的程序,力求真实、客观、准确地把素质过硬、能力较强、热爱林草事业工作的待业人员聘用到县级季节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工作岗位上来。
二、招聘人员15名。
本次招聘专业扑火队15名。采取定向报名方式。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本县内城镇居民、退伍军人及农村待业人员;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
(三)身体健康,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自愿从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0米以上,年龄18—50周岁的男性公民(退役军人、有B1驾照1名、C1驾照2名、驾龄3年以上、从事扑火队员3年以上可适当放宽年龄);
(六)采取自愿报名,经过体能测试、尿检、体检后择优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县林草局改革发展和灾害预防股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报名时填写《盈江县季节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队员信息表》1份。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由县林草局改革发展和灾害预防股通知到个人,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体能测试结束后,成绩前15名确定为进入尿检人员。
(三)尿检体检。尿检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尿检、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资格,名额以体能测试成绩依次补录。尿检、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尿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四)聘用。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
五、工资待遇
(一)专业扑火队员报酬4000元/月(队长两名工资4100元),其中:工资3000元/月,伙食费1000元/月。
(二)专业扑火队员为季节性临时工(预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5月31日,以实际进驻时间及防火期解除时间为准),实行统一食宿,半军事化管理。
(三)县林草局统一购买扑火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联系地址:盈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平原镇阔实路26号)。
联系人:黎恒,联系电话:818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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