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三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矿招聘公告
新疆三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矿需组建矿山三级救护中队,救护中队编制不少于三个救护小队,每个救护小队不少于9名救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企业简介
新疆三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始建于1958年,位于伊犁州尼勒克县辖区,距尼勒克县城以东约90千米,前身为71团焦化厂一矿、71团焦化厂二矿,原为71团全资国有企业(现资产归属兵团第四师兴达国有资产管理公司)。2021年4月29日,本辖区的土地确权手续已办理完成,归属于七十一团场。
2007年6月,为支持兵团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在“十一五”期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办理批准了农四师伊犁双新焦化厂一矿和二矿进行联合改造项目立项,改造后规模为60万吨/年。
2013年,公司按相关程序申请办理了煤矿证照,并依法组织生产,严格按照2013年6月28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会审认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新国土开审发【2013】070号)。在此期间,兵团安监局组织煤矿相关专业专家将其考核定级为“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矿井”,并于2014年1月依法、依规取得了煤矿采矿权。
二、招聘岗位
1.中队长、副中队长各一名,应熟悉矿山救护业务,从事矿山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矿山救护工作3年以上,能够佩戴氧气呼吸器,年龄不应超过40岁。
2.矿山救护队配备工程师一名(技术负责人),年龄不应超过40岁。
3.救护队员27名,年龄不应超过30岁,从事矿山救护工作1年以上。
4.须在试用期内通过专业培训,中队长、副中队长取得资格证,救护队员取得合格证。(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实事求是,与公司煤矿发展稳定实际相结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原则,全方位考察、人岗相适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人员均可参与。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符合招聘岗位设定的资格条件。
(二)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或试用期内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管理和薪酬
薪资待遇,实习期间月工资5000元,实习三个月。入职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缴纳住房公积金,享受有关福利待遇,提供福利性食堂。取证正式上岗后,中队长月工资12000元,副中队长月工资10000元,技术负责人月工资10000元,救护队员月工资7500元。
七、信息发布平台
《招聘公告》在四师政务信息网(网址:http://www.cocodala.gov.cn)平台上发布。《新疆三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公开招聘岗位职责及要求一览表》《新疆三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应聘报名表》请点击阅读原文在四师政务信息网(网址:http://www.cocodala.gov.cn)自行下载。
八、选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体检→递补→决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任签约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职责和要求,根据个人经历及职业倾向,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新疆三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应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后(用报名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公开报名邮箱。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岗位所需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社保信息或合同及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和个人征信证明)。
(二)资格审查
主要包括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等情况,相关任职经历,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按照招聘条件、任职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结果,通过审查人员均可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为答辩考评,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当场公布,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组织考察
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不单一以面试总成绩取人。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并提供个人体检报告(含有资质职业病医院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个人报告单。两家医院名称是:乌鲁木齐市第三人民医院和伊犁州新华医院)。
(六)递补
在组织考察环节之前,如有人员放弃的,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聘任决定及公示
根据任职经历与面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组织考察等,由公司研究讨论拟聘任人选,公司研究做出聘任决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依规依法履行聘任手续。
(八)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经调查核实,认定为不属实的,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不胜任岗位的,解除聘用。对反映有较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招聘
空缺岗位面向报考人员中符合调剂条件的人员进行调剂,调剂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司研究决定。
九、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严肃查处。应聘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资格;有舞弊等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招聘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新疆三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招聘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务必按时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应聘人员应信守本人在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贯穿应聘工作全过程,在应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舞弊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并追究责任。
5.本公告由新疆三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钱锋咨询电话:18997588216
公开报名邮箱:517437790@qq.com
监督电话:0999-4892505
https://mmbiz.qpic.cn/sz_mmbiz_gif/awHb5H7g2GEp26SQEV4MibtNYlia1bcfqcmB8YAtaibBmjv5SZfTRYA7vyrKuVWSkM8UC41ES18ic52dQjuicD5YBIQ/640?wx_fmt=gif&from=appmsg&wxfrom=5&wx_lazy=1&wx_co=1附件1:新疆三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公开招聘岗位职责及要求一览表.xlsx
https://mmbiz.qpic.cn/sz_mmbiz_gif/awHb5H7g2GEp26SQEV4MibtNYlia1bcfqcejibXLRnfIFyypWia8NuE0Ek2z5VVygRnYduVDXHARgX4hb79ibb4AytQ/640?wx_fmt=gif&from=appmsg&wxfrom=5&wx_lazy=1&wx_co=1附件2:新疆三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应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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