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某单位招聘普查指导员公告
宁夏国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某单位的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查指导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普查指导员8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履行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及其他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提交报名信息当日。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各岗位工作职责、任职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工作职责及任职资格表》(附件1)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5.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9日18:00时截止。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下载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应聘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扫描成PDF,以姓名+应聘职位命名总文件夹,发送至邮箱:NXGZRLZY@163.com。不接受电话报名及现场报名,最终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报名信息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视为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报名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要求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相关程序录用,与宁夏国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负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
任女士:0951—3986770
附件:
1.招聘岗位工作职责及任职资格表.docx
2.《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宁夏国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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