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定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建设,经定安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定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聘用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等待遇。
三、招聘方式和开考比例
(一)《定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岗位和面向服务于定安县2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中西部志愿者三类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
(二)其他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招聘,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未达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
2.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 3月14日8:00至3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2024年 3月14日8:00至3月23日16:00。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会影响资格审查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3.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能超过2MB):
(1)户口簿(本人页)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上传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4年某月(具体月份)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详见附件2,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5)相应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证明(包括在定安县服务2年及以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中西部志愿者报考定向岗位的,报名时应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考核优秀的需上传考核相关材料;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验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
4.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岗位未能开考导致岗位取消的,由县人社局组织改报(改报时间另行通知),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一律不得改报。
5.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需及时关注审核结果,根据审核结果及时补充材料,2024年3月20日16:00系统准时关闭,不再进行新报名注册及补充材料。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所需提供的材料以具体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
(2)打印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县人社局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
(4)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5)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6)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7)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2)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根据招聘岗位实际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另行公告。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招聘的岗位:(1)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2)面向服务于定安县2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中西部志愿者招聘的岗位,在服务期间获得一次考核优秀加2分,两次考核优秀加3分,考核优秀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面试分加考核优秀分。
2.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招聘的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三)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调查。因考察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经研究,可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研究确定,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宜
(一)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5日至2006年3月13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1973年3月15日至2006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三)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中考)被高校(中专)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四)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以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六)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8616550 (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898-63830903;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63823560(政策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定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模板)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
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定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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