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宁市委党校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学历人才,西宁市委党校积极加入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总体计划,申报招聘专职教师2名,根据《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才对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名。2022、2023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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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热爱党校工作。
(三)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国内高校毕业的2024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录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硕士研究生在1992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1987年12月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下表:
三、引才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引才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政审)、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4月3日18:00时截止。考生将简历(请注明联系方式)、身份信息材料、学历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名称注明“校园引才+姓名+专业”,邮箱地址:xnswdxrs@163.com。所有上传的电子版文件必须清晰、完整,所有材料添加至压缩包上传。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已参加兰州、西安、沈阳、呼和浩特专场校园引才招聘会提交过简历、已在邮箱发送过简历和报名材料的考生无需再次报名)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9日(08:30-18:00)。
审查地点:中共西宁市委党校综合楼三楼校办公室313室(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80号)。
考生需要携带以下审查材料:
1.《中共西宁市委党校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1、双面打印);
2.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4.2024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
5.2022、2023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材料;
6.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PDF扫描件,其中PDF扫描件一式两份。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到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下载《中共西宁市委党校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签订考生承诺书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与上述所有材料PDF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名称注明“校园引才+姓名+专业+资格审查”,邮箱地址:xnswdxrs@163.com。所有上传的电子版文件必须清晰、完整,所有材料添加至压缩包上传,且考生需在笔试前一天(08:30—18:00)携带上述要求证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随时取消其引才资格。
(三)笔试。笔试时间为9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6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试讲人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四)试讲。试讲时间为40分钟,试讲前准备时间为60分钟,注重考察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从事党校教学、科研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等方面。(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排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排名前两名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总成绩分值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靠前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签订就业协议。对于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招聘人选,属于国内2024届毕业生,与其和所在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属于在国(境)外在读人员签订双方协议;2022、2023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体检。体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规定进行。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察(政审)。考察工作除对应聘人员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等情况审查外,突出应聘人员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
(九)公示。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录用)人选,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我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经调查核实确属不宜聘用(录用)的,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十)办理入职手续。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录用)的,办理入职手续,同时,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西宁市委党校编制管理人员。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在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引才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分值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靠前者依次递补。
(二)引进人才聘用人员享受的优惠政策待遇按《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规定及青海省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三)考生自行安排交通、住宿等事项。考核招聘工作相关事项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准备。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联 系 人:李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0971-6100471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规定执行。
中共西宁市委党校
2024年3月27日
附件一:中共西宁市委党校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二:中共西宁市委党校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考生承诺书附件请自行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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